中篇连载《归宿》(一)

孝兰早就醒了。村里谁家的鸡叫了第一遍,把她喊醒了。她满身是汗,心怦怦狂跳,整个人都要虚脱。她没开灯,让自己先缓缓。她感激这只鸡,把她从噩梦中叫醒。那时候,她正被一群婴儿拽胳膊抱腿,撕扯着哭喊着纠缠不休。虽然她看不清婴儿的面容,但是她认得他们,准确地说,她认得他们的父母。那些年她是村里的妇女主任,在任的后十年,主管村里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她手里扼杀了一百八十九个准超生胎儿,这个数字牢牢刻在她心里,想抹都抹不掉。这些胎儿在几十年后,频频跑到她的梦里,朝她索命。鸡叫第二遍,孝兰平静了许多,她侧着耳朵,仔细辨认鸡叫声是从谁家传来的。现如今农村的鸡越来越少,街道上再也见不到迈着八字步闲庭漫步的鸡了,农民不指望用鸡蛋换油盐酱醋和日用品了。个别养鸡的农户是为了自家吃鸡蛋方便,在房前或者屋后圈养着。黑暗中,孝兰嘿嘿笑了几声,她虽然不当妇女主任三十多年,可是她依然业务熟练,宝刀不老,很快就分辨出是三队刘麻子家的鸡在叫。刘麻子当过大队电工,都叫他电老虎。刘麻子把嘴吃馋了,每顿饭没有大肉,就要有鸡蛋。特别爱喝酒,一喝就喝大发,走路像扭秧歌,脸上的麻子仿佛盛满了酒,红彤彤的。卸任了电工就没有外快赚了,这简直要了他的命。刘麻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前几年害病死了,二儿子跟媳妇在县城看自己的孙子,他跟老伴留守在家。再想吃香的喝辣的,只有自给自足。老伴贤惠,一辈子怕刘麻子,养了一群母鸡,用来下蛋,不下蛋的母鸡宰了吃鸡肉。老伴虽然没文化,可是懂得朴素的生存法则,又养了一只大公鸡,每天跟母鸡打闹嬉耍,母鸡心情好,争先恐后地下蛋。刘麻子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窗户透进微光,刘麻子家的鸡叫了第三遍。孝兰艰难地把自己翻个面,一个姿势睡久了,自己把自己硌疼了。她睡的这间房是大孙子峰峰的婚房,峰峰大学毕业后在城市落脚,大雷两口子非要让小两口在老家举行婚礼,还给准备了婚房。大雷两口子没钱,儿子在城里买房没帮上忙,心里亏欠得慌。峰峰两口子工作忙,很少回家,房子基本空着。大雷想着新房设施好,空着也是空着,就让孝兰住了。孝兰毕竟是八十九岁的人了,又睡的是席梦思床,太软,一睡一个大坑,翻个身都困难,一个简单的翻身动作,就把她累得吭哧带喘的。

孝兰长呼一口气,眨巴几下眼睛,才把气喘匀。她年轻的时候,一双眼睛大而圆,看人时好像瞪着对方,不怒自威。也许是当久了妇女主任,职业习惯。上点年纪后,眼皮松弛耷拉,盖住了眼仁,尤其是右眼,即便是再努力,还是睁不大。看人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少有点不正经的感觉。

孝兰的五官虽然外观变形,功能尚好。耳不聋,眼不花,一口牙还能咬动核桃。她唉嘘一声,用手搓一把脸,手指头顺势把右眼皮朝上戳一戳,力求让左右眼睛一样大。自言自语道,耳朵咋不聋呢,眼睛咋不瞎呢,脑子咋不糊涂呢,造孽呀!

她听见住在对门的大媳妇秀芬的房门吱呀一声响,秀芬一辈子勤谨,每天都是这么早起床做早饭。可是,秀芬手底下不出活,一顿简单的早餐,就要用两个小时。秀芬照例径直来到孝兰屋外,推开门,拉亮灯,把脸附在婆婆脸上小声问,妈,早饭想吃啥?猛一下暴露在强光之下,孝兰一双眼睛很不适应。她把头拧到背光处,咬着牙说,跟你说过多少回了,不要开灯,刺眼,就是记不住!秀芬赶紧关了灯,说,我一着急就忘记了,下次一定改。孝兰大度地说,你看着做吧。秀芬站着没动,说,还是你说吧,我实在想不起来做啥饭。孝兰恨铁不成钢地说,都六十几岁的人了,咋还这么的没主见呢。秀芬在黑暗中笑了笑,没说话。孝兰问,昨晚发面了没?秀芬说,发了。孝兰说,烙葱花饼,熬红豆米汤,油泼一盆浆水菜。秀芬答应着,好的。又问,妈,你尿不尿,我要倒尿盆了。孝兰逞强,不愿意让儿媳妇搀扶着下床解手,说,我等会起床去厕所小便,你端走吧。

孝兰一辈子瞧不上大媳妇,可是,三个儿媳妇,大媳妇最孝顺,她狠不下心呲哒她。

秀芬娘家是她们一个村的。当年孝兰的大儿子大雷去当兵,孝兰是做了两手准备的,大雷如果在部队提干,就不在农村找媳妇。不能像她,丈夫在城里工作,她在农村务农,一头沉,谁都帮不上谁的忙,两人都痛苦。如果不能提干,就在农村找。结果是第二种。她当时没看上秀芬,当了多年的妇女主任,村里谁家的孩子不是她看着长大的,脾气秉性她都了如指掌。她早已在心里为儿子瞅下了一个泼辣能干的未婚妻,将来接她的班,当妇女主任。

大雷跟秀芬是小学同学,两人在大雷当兵前就私订了终身,一点没露马脚,大雷妈还蒙在鼓里。大雷穿着卸了领章帽徽的黄军装,背着军用铺盖卷回到家,孝兰就马不停蹄地给大雷张罗媳妇。大雷在部队上也不是没人给介绍对象,都让她给挡回去了。她做事一向周全,不想留后遗症。

很快提亲的媒婆就踏破了门槛。大雷话少,蔫人踢死个驴,无论介绍哪个,就是不吐口,不点头也不摇头。

孝兰一向做事独断,征求儿子的意见,是给村里人看的,显得她尊重孩子,也是给儿子一个面子。谁知大雷愚笨,不了解他妈的良苦用心,根本就不配合。孝兰也没跟儿子挑明,而是认为大雷是自动放弃了权利,那就怪不得她了。她脸上笑着,牙齿咬着,决定儿子的婚姻她做主了。

孝兰相中的儿媳妇是大队支部书记的二女儿,叫二红,住在八队。二红长着银盆大脸,皮肤特别的白,就跟从面缸里捞出来似的,村里人都叫她大白脸。大白脸留着齐腰的大粗黑辫子,两瓣屁股又圆又大,一看就能生养。再说了,妇女主任跟支部书记联姻,也有利于今后开展工作,也是政治需要。都成亲家了,哪好意思互相拆台。

当媒婆再一次踏进孝兰家门槛,提起大白脸,她满盆子满碗地应承了。媒婆心里倒不踏实了,好心提醒她,还是跟大雷商量一下,毕竟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了,有知情权。孝兰把大眼睛一瞪,媒婆吓得趔趄了一下身子,没敢再吱声。

孝兰决定吃晚饭时在饭桌上跟全家人宣布她的决定。

晚饭摆在桌上,大雷还没回来。二雷和三雷正长身体,饿得快,等不及就要开吃。孝兰阻止住了。说,你们的爸不在家,长兄如父,你们的大哥不上桌,你们谁也不能动筷子。二雷三雷心里不服气,嘴上不敢犟,假装看房梁,翻着白眼。

一等二等,饭都不冒热气了,大雷也没回来。她下命令说,二雷三雷,你俩作伴,去找找你大哥。二雷三雷本来不想去,又一想,反正也不让吃饭,与其让胃受折磨,还不如出去一趟呢,眼不见心不烦。

二雷心细,从抽屉里拿出家里唯一的家用电器,一把很有年头的手电筒,装上电池,按亮,试着在屋梁上晃了晃。为了节省电池,手电筒每次放抽屉前都退下电池,用时再装上。可是毕竟电池使用的时间太久,电量耗费的也差不多了,所以电筒里射出来的并不是一柱雪亮的白光,而是一束有气无力的黄光。二雷气馁地灭了手电筒。三雷话多,说,妈,给我两毛钱,我去买两节电池。他妈说,买啥买,不是还有亮光吗,凑合着用吧。二雷阴阳怪气地说,咱妈的意思是,等手电筒的光像鸡眼睛一样到了晚上就成了摆设,才允许换电池。他妈被气笑了,吼他俩,还不快去,饭都凉到屁股后头去了!两兄弟腾腾腾跑出去,二雷也没开电筒,年轻人脚底下利索,手电筒昏黄的光在眼前晃动,还影响走路的速度。

两兄弟惦记着吃饭,在村里胡乱转悠了一番,就回家了。两兄弟一进门没看见大雷,而桌子上的饭似乎让他俩更饿了,肚子抗议起来,咕噜噜的叫声此起彼伏。二雷跟三雷挤眉弄眼着,三雷说,妈,我俩老远就听见咱家的猪在圈里饿得哼哼叫呢。二雷配合着说,我也听见了,赶紧给猪喂食,小心把猪饿瘦了,影响给我大哥娶媳妇办婚宴。

孝兰笑着说,到底是你俩想吃饭还是猪想吃饭。二雷三雷吐着舌头,说,都想吃。孝兰叹口气,赌气说,吃!吃!吃!全吃光!让他大雷喝西北风去。

二雷三雷得了令,低着头风卷残云吃起来。兄弟俩一个十七岁,一个十四岁,正是长身体阶段,饭量大得惊人,果真把一锅饭全吃光了。孝兰气得直瞪眼睛,嘴里却念叨着,活该,谁叫你个死大雷从部队回来心就变野了呢。

大雷后半夜才悄悄溜回家,孝兰没睡,黑灯瞎火地坐在院子里等着,大雷刚进门,孝兰就钳住了他的胳膊,大雷在部队练过几个招式,反过来卡住了他妈的脖子。他妈放开他的胳膊,说,跟你妈还来真的。大雷也松了手,说,对不起,条件反射,不是故意的。

一连几天,大雷都没在家吃晚饭,孝兰的计划就没实现。到第五天,孝兰正在做早饭,媒婆气喘吁吁地跑来,进了门也没坐下,站在屋子中央气哼哼地说,好我的妇女主任哩,你把我当冤大头呢,我在这边跑断腿,你可好,都要当奶了,还四平八稳地做饭。孝兰有些气恼,她到底是妇女主任,能沉住气,不客气地说,你说话注意点分寸,这种话可不敢乱说,大雷是复员军人,不要破坏他的形象。

媒婆知道孝兰还蒙在鼓里,自己也犯不着得罪她,撇撇嘴,兀自走了。媒婆也是昨晚无意间发现大雷和秀芬在一起的。她给隔壁村一家小伙子保媒,小伙子家对女方很满意,就留下她吃晚饭,等她回村时,月亮都升起来了。走到村头小河边,借着月光,她看见秀芬蹲在地上哇哇地吐,大雷手足无措地站在旁边。秀芬家跟她一个院子住着,所以她一眼就认出来了。

孝兰又故伎重演,黑灯瞎火地坐在院子里,等大雷一进大门,她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大雷的手,大雷这次有防范,没还手。孝兰开门见山地问,姑娘是谁家的?大雷嗫嚅着说,一队王十斤。王十斤家的女儿孝兰认识,楼梯台似的,五六个呢,年龄相差无几,外人只是知道是王十斤家的姑娘,可是分不清谁是谁,名字也对不上。孝兰又问,是王十斤的老几?老四,秀芬。大雷说。秀芬孝兰有点印象,上学那会跟大雷是一个学习小组的,经常到家里一块学习。王十斤家的女儿,长得都不错,就是不太机灵。大白脸比秀芬合适。孝兰说。大雷听他妈还在惦记着大白脸,索性厚着脸皮说,我跟秀芬都有孩子了。孝兰没说话,板着手指头算了算,大雷回家有两个多月时间了,俩人是有可能有了孩子,她心软了。孝兰曾经无数次强硬地拉着村里的超生妇女到公社卫生院引产,没办法,那是她的工作职责。轮到自己头上,她不舍得把大雷的骨肉打掉。她叹口气,说,那就秀芬吧。

秀芬肚子争气,第一胎就生了一对龙凤胎,大雷家儿女双全,不会再生第二胎了,孝兰因此工作起来腰杆挺得直直的,对秀芬自然多了一份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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