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这个词是已婚女人对自己父母家的称呼。
仔细想想,“娘家”这个词里除了一些温馨的意味,还有一点儿薄薄的凄凉。温馨是因为,父母还健在,嫁出去的女儿有事没事好歹有个地方可以去,好歹有双亲在等待自己;说凄凉,那是因为,父母的家曾经是你的家,可是如今,那不是你的家了。“娘家”,简单的一个词,却已经在意义上把你抛出去了。可是,又有那个女儿不被抛出去的呢?圣经中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成为一体”,其实在中国传统环境下,这句话应该要写成“女人要离开父母,与丈夫联合成为一体”。不仅是与丈夫联合,成为一体,还要与丈夫家的所有人联合成为一体。
我们那里的女人是非常喜欢回娘家的,除了多年保存下来的传统日子,比如大年初二、三月三、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女人必须要回娘家。还有其他的特殊情况,比如跟丈夫吵架了,回娘家;跟公婆闹得不愉快,回娘家……
女人有娘家可以回,总比没有娘家可回的好。
女子远嫁总归是悲苦的,因为离娘家远,没有娘家罩着你,自然没有安全感。所以,我们那里人一般是很讨厌女人远嫁的,稍微有点远,父母就不愿意的。父母总会说,离家里远,夫家欺负你该怎么办?
我们村里的确有好几个女人是从外地嫁过来的,逢年过节我妈妈都带着我们一起回娘家,她们都呆在自己家里。我和妹妹经常去挑逗她们的孩子,
“你怎么不去你外婆家呢?”
“我外婆家好远,坐车要坐好几天呢?”
“这太可怕了,不敢想象,没有外婆的日子。我们要去外婆家了!”
我和妹妹自豪地迈着步子,仰首挺胸地跟着妈妈和爸爸,去外婆家——我妈妈的娘家。
我家,姨妈家、小姨家和外婆家都离得很近,姨妈家离外婆家不超过两百米,我家去外婆家骑自行车不过15分钟,小姨家离外婆家也不过30小时的车程。
从小外婆就教导我们几个女孩子,千万别找外地丈夫。
虽然这样教导,但是感情来了,由不得人。我姨妈的女儿,也就是我们的大表姐,她是我们这些孩子中最年长的,20岁的时候出去打工,认识了一个杨州的男人,我姨父死活不同意,并且放出狠话,若是跟那个男人在一起,就永远别回来了,家里不再认她了。为了爱情,我表姐什么都豁出去了,直接说:不回来就不回来,不认就不认吧。然后,表姐就跟着那个男人走了。谁都知道,我姨父说的气话,哪有父母真的不认自己孩子的?表姐的婚礼办得还是很热闹的,后来表姐生了个小男孩,我姨父和姨妈一直帮忙照看孩子,直到孩子八岁才把他送回扬州。我表姐和表姐夫的确是很恩爱的,日子也是越过越红火,不管怎么说,用远离父母的代价还来的幸福爱情也算是值得的。
大表姐嫁出去的时候,我还在读高中,外婆看见到我就叮嘱:你看,你表姐嫁出去了,嫁的那么远,让你姨父和姨妈伤心。你将来上大学可千万别找外地人做丈夫。
我点头答应外婆,信誓旦旦,绝对不找外地人做丈夫。
可是,上大学之后,我就开始恋爱,找到大羊先生。他是山东人,我是安徽人,我们俩的家离得好几千里远。我父母是同意的,他们从来不干涉儿女的婚姻。只是外婆略微显得有些遗憾,不过看到大羊之后,外婆就释然了。
我妹妹是个听话的孩子,爸爸妈妈为她介绍了隔壁村子里的一个男孩,我妹妹和那个男孩一见如故,然后很顺利地就结了婚。婚后生活里吵吵闹闹是难免的。我妹夫跟我说:她呀,跟我吵架,大半夜的,收拾衣服,顶着大月亮,拖着皮箱就要回娘家。我听后,哈哈大笑。离娘家近就是好。妹妹家住在镇上,离妈妈家步行不过15分钟。
可是,娘家毕竟不再是我们自己的家了。记得《红楼梦》里的迎春嫁给了中山狼,忍受不了虐待,回娘家避一避,但是终究还是要无可奈何地回自己家的。当然了,我们这些嫁出去的女人的命运自然比迎春好,可是,我们也有清醒地意识,娘家已经不再是我们的家了。
我在妈妈家的那间书房,堆满了杂物,散发出霉味。书架上稀稀疏疏地摆放着几本破烂的教科书。大部分图书被我随身带着了。我的衣柜里的衣服大多是高中时常穿的衣服,现在也都不合身了。我的书桌也空荡荡的,台灯罩上也布满了灰尘。我知道妈妈眼睛不好,不方便收拾我的房间的。看着这幅景象,真的有种落寞的感觉。还记得上中学的时候,趴在那书桌上看书写字,偶尔抬头看窗户外的青山,听窗外的梧桐树上的鸟叫。这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娘家”是用来想念的,正如故乡是用来想念的一样。“娘家”是已婚女人的心灵驿站,只能小住,不可长留。“娘家”也是已婚女人永远的牵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