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07 年,我第一次见到老胡的时候,他还很瘦。穿一件红色的New Balance T恤,好像是参加城际马拉松赛发的。
整个办公室都乱糟糟的。戴着厚底儿眼镜的前台助理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抱着箱子走到门口,扑通一声扔地上,又气势汹汹地跑回来:“胡总,您还是给我写个欠条吧。三个月工资两千四,虽说不多,但对我来说是我孩子一学期的补课费。”
老胡从正在忙碌的电脑后头站起来,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着,签名的时候,是龙飞凤舞的几个字:胡知山。
前台把欠条收好,一句话也没有,抱着纸箱离开。
老胡这才发现我:“你是许佳慧?”
“对。”我大概也摸着了情况,“我是来应聘的,但好像……”
“嗯。”老胡继续坐回电脑前,大屏幕后面传来他的声音,“等我写完这个代码,马上就好。”
我只好又坐回座位上,这个时候走好像不太礼貌。只是有些奇怪刚才那个助理说欠两千四的工资,为什么他要写五千?
等老胡再从电脑后面起来,办公室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了。夜幕四合,整栋办公楼似乎都静悄悄的。
他从身后拿起外套,对我说:“走吧,去吃饭。”
于是我便陪他去吃饭。那时,我已经疲于面试。对于找工作,就像瞎子摸象,他说吃饭,我便跟着了。
那是七月,他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身上的汗味让人忍不住掩鼻。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连交谈都没有,我抬头看看他,又低下了头。特别想笑,就笑了。
“怎么了?”他问我。
“没事儿。”我说。
他不再追问,活动了下自己的脖子说:“最近,真的是太累了,也没好好吃过饭。”
“那今天好好吃一顿。”我说。
我的前男友曾经说过,我是那种女孩子,太傻,不设防,不懂拒绝,又爱笑。出来混社会,被人卖了大概还会帮人数钱,是只适合放在家里当宠物养的那种。后来我们分手,没有人说过把我当宠物养这种话。
我们在楼下吃煲仔饭。老胡要了一份腊味双拼,我要了一份剁椒鸭肠。剁椒辣得我喝了两瓶可乐,老胡却半份都没有吃完。
他等我等得终于忍不住说:“吃不下就别吃了。”
“浪费可耻。”我说。
他笑,笑了好一会儿才说:“来上班吧,就这一个月。我需要人帮我处理一些杂事。你也看到了,公司人都走完了。”
我终于结束了最后一口吞咽。
“成败就在这个月了。如果这次还是不行,我就卖房子,所以工资不会少你的。”他顿一顿又加了一句。
他说得波澜不惊,好像卖房子和买鞋一样简单。
02
那个他说决定成败的事儿,成了。
那是我去他那儿上班的第二十八天,那晚要请客户吃饭。老胡给了我他家的钥匙,让我帮他拿西服。
他家很旧,七八十平方米的那种老房子,推门就看见一个女人的巨幅照片。但除了那张照片,房间里再没有女人的气息了。
虽然不乱,但那些脏衣服简直了。
想到第一次见面时他身上的汗味,想来,这些T恤真的是今天穿这件,明天穿那件,但都没洗过。
我把那些脏衣服一股脑儿地扔进了滚筒洗衣机里。
我找到他的西服,又找到熨斗。熨衣服的时候,在他的西服口袋里,我摸到了一枚戒指。很小的钻,12号,应该是要属于或者曾经属于哪个手指纤细的女孩子。
我写了张便签让他记得晾衣服,放在了玄关,戒指放在纸条上。
晚上我们请客户吃饭,在包间开了瓶XO,等到付账的时候,老胡的信用卡刷爆了,我用我的信用卡续了上去。
还记得老胡当时看我的眼神:“谢谢你相信我。”
“你会还我三倍对不对?”我开玩笑地说。
真的,从一开始我就相信,老胡和我是同类人。就是那种有点儿任性,也有点儿义气的傻子。
而人,总会被非同类所吸引。
03
帮忙洗衣服和戒指的事儿老胡从来没提过。我真担心那些衣服在洗衣机里长毛了,直到看到他穿那些衣服的时候,才松了一口气。
后来我们开始很忙。客户把预付款打过来后,老胡给之前离职的员工打电话,让他们回来领欠了的工资。
于是好多老员工又回来上班了。我不知道老胡这样做对不对,那些离弃过他的人为什么还能再次接收呢?也许旧人用着比较得劲,也许他觉得无所谓,也许还是因为那一点儿任性和义气。
这个问题我们没聊过。
事实上,我们几乎什么都不聊。他发出指令,我就去执行。他是老板,我是员工。我们之间非常简单透明。
只不过有一次,我们一起出差,去考察新的合作工厂。在火车上,他百无聊赖地问我:“你怎么没男朋友呢?”
“之前有的,分手了。”我也不瞒。
“哦。”他不再问,有点像是自言自语地说,“单身挺好的,真的挺好的。”
老胡长得不赖,又瘦又高,就是木讷,不善言辞,搞技术的人一般都这样。开公司不是心血来潮,倒有点儿被逼上梁山的意思。
后来听之前的老员工八卦,才知道老胡结过婚,又离了。老胡的前妻是个挺仙的人,离婚是因为老胡穷。对于八卦,我不太轻信。只是听完了再看老胡,多少带着点儿颜色了。每个人都有过去,而每一个明天都无法预见。不知不觉走到现在,人生真是很妙。
后来我和前男友复合,要辞职。老胡第一次朝我发了脾气,他十分愤怒地把我的辞职申请扔了回来:“你真以为有情饮水饱?你知道我当年为什么会离婚?”
我愣愣地从地上捡起来辞职申请,愣愣地看着他,等待下文。
他却指了指门:“出去!”
于是我便愣愣地出去了。
04
公司算是慢慢走上了轨道。
老胡找了个销售总监,帮他去处理一些不用非得本人到场的人际交涉,于是便有了时间总在办公室里加班,所以每当有员工加班的时候,总能被他请吃饭。
其实我们两个已经很熟了,所以吃饭也不挑。煲仔饭啊,鸡汤面啊,小碗蒸菜啊都行。他比我第一次见他时胖了一点点,但吃得还是少。
我一边吸溜着面条,一边问等着我的老胡:“你怎么这么不爱说话,你是老板啊?”
“你不觉得说话是很危险的一件事吗?”老胡反问我说。
“说话可以加深感情,可以解释情况,可以让一个人更加生动,还可以推进事情的发展。说话不好吗?”我又反问了过去。
“那你的意思是,我们说话多了,会加深感情吗?”他又反问了过来。
“呃。”我低下了头。
05
老胡固执地认为,自己曾经因为说话让两个家庭分崩离析。
小时候父母离婚,是因为他跟母亲告过一个子虚乌有的状。婚后他和前妻离婚,是问了前妻一个杀伤力太大的问题。
我沉默地听着,然后说:“你这样想不对。要知道,很多夫妻是刀砍也砍不散的。如果几句话就能散了,那基本上分开是早晚的事。”
“你不懂什么叫覆水难收。”他摇摇头,“如果你做了一件事,之后特别后悔,并且永远没有办法挽回,这就叫覆水难收。人们用说话来表达观点和感情,推进或者终止事情的进度,但说话有时违心。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你不会没有过吧。我大你六岁,学生时代的经历千篇一律,步入社会后才算有真正的认知……”
我不再说话。与前男友分手,在那个当下,便是我所认为的覆水难收。
后来我跟合租的室友说晚上和老胡一起吃饭的事儿,室友吃惊极了:“你们一起吃饭,老板每次都要等你?你们老板不是爱上你了吧?”
“怎么可能?”我摇摇头,觉得匪夷所思。老胡是不可能爱上我的,他和我一样心里还住着某个人。
06
不过,老胡之后有点儿爱说话了,那场面非常之尴尬。
我去之前,公司已经开了半年,一直亏损。后来有一次开会,老胡不知道怎么就突发奇想地让我站起来接受大家的鼓掌。说我是个福星,自从我来了,公司就好了,我完全就是个锦鲤。
……真的一点儿都不幽默。
但从那天起,一个新来的男孩子,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来朝我拜一拜。
后来我在老胡的办公室跟他埋怨,他笑着说:“以后你就多穿红色吧,哪有锦鲤穿黑色的?”
气得我要把咖啡泼他桌上:“我还是觉得你少说话比较可爱。”
感觉那个阶段的老胡,能说玩笑话,也接得起玩笑,整个人都多了一份明媚和灿然。也许人有了钱就会多点儿底气吧,我想,还是很高兴能看到他的改变。
07
和前男友复合后,太怕再因为异地恋而失去彼此,我还是坚持辞职了。
几天后,我终于收拾好一切,急迫地去奔赴我魂牵梦绕的那个人。是老胡送我去的火车站。
那天天降暴雨,我们被堵在路上。
我气得捶胸顿足,老胡打开一点点车窗,抽了根烟:“这么急着见到他?”
“是啊。”我说,“早知道不订这个点儿的票了,早晚都比现在好。今天走不成了怎么办?”
他笑笑,然后沉默。
“我是不是很蠢啊。”我唠叨地说,“只想着我到那边了,他刚好下班,却没想到这个点儿是我们这儿的高峰期。”
老胡笑笑:“为什么他不来这边接你?”
我愣了下说:“他很忙。”
“我也很忙。”老胡说。
我望向窗外,雨十分浩瀚。能困住人的,大概只有感情、疾病、过去,还有雨。
然后我们都有点儿沉默。其实我特别想跟老胡说点儿别的。比如,工作虽然重要,但身体也很重要。所以,要多吃饭。比如,年纪一大把了,再不约会就老了,你那枚戒指也该找个主人了。比如,能在生命中有过你这么一个老板,是我的幸运。
可是,我没有。我对于离别,向来都十分抗拒。并深以为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人,所有的告别,都应是为了再次遇见。
但看着他离开,依然是一件难过的事。他挥挥手,头也没回,我却转身忍住了眼泪。
等我上了车,才收到他的一条短信:“有些话,我不能对你说。”
我望向漆黑的窗外。
雨已经变小了,打在车窗上,像秘密即将晕开又流淌了去,像一次次的欲言又止。
成年人之间的靠近,就像一场旅程。说了有说了的旅程,没有说的,有没有说的旅程。
都很美。我想。老胡的短信,我没回。
本文摘自豆瓣、十点读书、「ONE•一个」、犀牛故事人气作者李荷西最新女性成长小说集《一切所遇,欢迎光临》。探讨的是女性内心温柔而又坚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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