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我在一个年少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写的。当然如今也还不识愁,不过不道春残秋恨也。
高中时,写给初恋情人的回忆信。不过那其实是一段从来没有开始过的单恋,男主人公的相貌都快记不起了。他未必有我曾以为的那么文艺,他确久远到就像一刹那盛开过在我的花雨季,如今已黯黯无一点痕迹。
甚至离开了这小城,都不会再刻意将他想起。不久后,我想我也会忘了那曾经悠扬的提琴声,那曾经真实奇丽的日落景。
不过这都没有关系。初恋这件小事,初恋在刚学着填词的年纪。感恩生命中的每一场遇见,每一次经历。要好好珍爱今天,要真真做本色自己!
夜,有些凉。
推开小窗,恰对上笼着云纱的昏月,缥缈隐约如江南三月小巷的蒙蒙雨雾,看不分明;又似很久以前的一个星期五的傍晚西风中摇摇欲坠的悬灯,孤寂得令人恻然。
一切的一切,是我许久不曾触及的往昔,轻盈得好像是一场的华丽的梦。梦醒了,初三已结了,我只静静地坐在崭新的教师一如既往的写写画画。只不过,这次有了更明确更含蓄的目的,却不再和风花雪月相关联,更不与某个曾经的唯一相交织。
或许,我和君,从未交织,一切的一切,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开始对君心存好感是在初一上学期的某节英语课上,因他举手回答问题的踊跃;确定敏感而多愁的自己真正在意他是在秋艳出现后。
秋艳太艳丽,张扬耀眼如火红的杜鹃花。其实我很喜欢个性张扬的女孩,有时甚至会羡慕她们有漂亮这个绝佳的资本。但我也清楚,自己永远无法成为那类人。
自卑,深深埋藏在灵魂底部几乎从未被人发现的自卑,不允许我有丝毫的轻佻言行。所以,在秋艳和君闹的全班皆知的时候,我只是在保持沉默,静静看着自己所在意的他。
人生若只初相见,该有多好,就让时间一直停驻在哪点,我只这么凝视他,整整三年;然后,再用十年去铭记他厚重的侧影。这样,我便不会因为一个话剧而不顾形象哭得歇斯底里,更不会因为一次拒绝而怅然至今。
然,一切在开始前已经注定,清淡的白水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开端,只有酸只有甜只有苦只有涩才是能在回忆里珍藏如鲜整整百年。
当日历被换了一本,亲手种下的那颗红豆开始发芽,所有的所有在我没有注意到以前已经悄悄发生改变。遇见,在错的时间。
固执的人为,在初二遇见高二的蝶,是天意。命中注定,我与蝶有一段相似经历,并且一次一次,蝶将我改变,教会我淡定。
该是时候了,这一场华丽落定。蝶说,那篇《不过一季错失,一季流火之夏》是用来搞别的,告别曾经唯一的他。蝶说,自己的文字终于与那个曾经带给自己的他无关。蝶说,她终于做到,放手,还自由给他,也给自己,明天依旧美丽。蝶能做到的,我都能做到,我相信。
一路以来,我和蝶,都是一起成长的。或者说,蝶以自己的文字,一次次影响了我,加速了我的蜕变。如果我没有遇见蝶,我不会学会填词,我不会对文字痴迷如此,我也不会在被君拒绝后或会后决然分手。
笑,这一次,是真真正正的放手。曾经的一切,失去的永恒。
如果要给君下一个定义,我必须说,他是同龄人中我尤感谢的。
望一眼窗外,将视线移回从很久前就爱得无以复加的泛着淡淡乳白的卡布基诺,笑,苦苦甜甜;耳畔,隐隐约约,如圈圈涟漪荡起,那年元旦联欢会上的悠扬小提琴音又依依缠在心怀。极淡的一笔,慢慢化去,像是宣纸上晕开的曼妙华年。
一切未从改变,一切已经改变。我依旧是我,君依旧是君。多余的感慨真的没有必要,不打算再去言明或诉说些什么了。也许有点短,也许有点促,也许有点匆,莫怪,如此作结罢,这段属于异面直线间三年的繁芜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