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变引起质变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因数量增减而引起质变。
二是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排列关系的变而引起的质变。
量变的复杂性还体现在量变的过程中包含着质变,即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
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又有两种情况:
一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次要性质发生了变化,使事物的发展过程呈现出阶段性,这可以叫做阶段性部分质变。
二是就全局来说事物性质未变而其中的局部发生了性质变化,这可以叫做局部性部分质变。
阶段性部分质变,是事物的根本属性与非根本属性变化不平衡的一种表现。
局部性部分质变,则是事物内部各部分发展不平衡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