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黎松松
作词人林夕曾在歌词中写道:“原来我非不快乐”,还以此为题,写过一本书。
歌词的后半句是:“得你一人未发觉”。
林夕曾认为这是他写过最悲伤的歌词,若是自己感觉不到快乐,别人认为你应该快乐又有什么意义?
十三年后,时过境迁,他却发现当初的自己也并非不快乐。
快乐其实根本不用发觉,因为快乐就是正觉。
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有一种恍惚的感觉。
什么是快乐?什么又是悲伤?
快乐的时候,并不感到真的快乐;悲伤的时候,倒也不觉得真的悲伤。
又或者应该这样说,快乐之中总夹杂着悲伤,悲伤中也总有快乐。
我喜爱的乐评人JULY曾说:
“有一千种角度和方式来写欢愉和快乐,最尖锐的快乐,在被穷尽、触底之后,竟与痛觉和伤感是相通的。”
林夕所说的“快乐”其实是一种平静的感觉,一种你几乎察觉不到的感觉;
而与此相反的JULY所说的“快乐”则是一种不平静的感觉,一种丰富多彩的、复杂多变的感觉。
到底哪一种“快乐”是快乐?
哪一种“快乐”又是忧伤呢?
它们明明是完全相反的感觉啊,却同样被称之为“快乐”。
那么“快乐”究竟是什么呢?
又或者,“快乐”这个概念其实根本就不存在,那又何来的“悲伤”和“痛苦”呢?
有的只是两种状态:难以觉察的相对中庸的状态,以及容易感知的相对强烈(甚至极端)的状态。
而此时此刻,你所渴望的那个状态,就是被称之为“快乐”的感觉。
显而易见的是,每当你找到“快乐”的时候,你所渴望的“快乐”就又变了。
难怪快乐难寻,幸福难求,因为人时刻在变啊。
与其说我们渴望幸福或快乐,不如说我们渴望的是永恒,以及忍受永恒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