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正在看一本书,名为《也许你该找个人聊聊》。
书中的主角洛莉,因不能接受男友的突然分手这个实事,而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最后不得不寻求心理治疗师的帮助。
在治疗室里,如动物反刍食物一样,洛莉不停地抱怨着男友的行为,这个那个,那个这个的。
还一副乐此不疲,甘之如饴的样子。
看着沉迷不醒,身为同行的来访,治疗师温德尔“踢了一下她的腿”,说:
“痛和痛苦是有区别的,你会感觉到痛,每个人都会有感觉到痛的时候,但你不必让自己那么痛苦。感到痛不是出于你的选择,但你选择了让自己痛苦。”
同为心理治疗师的洛莉,拥有这行不凡的敏感与觉察力。她对治疗师踢自己一脚的不寻常举动,顿时明白其用意,“你沉浸痛苦中太久了,该到此为止了。”
我为这段话拍案叫绝,认为这位叫温德尔的治疗简直不要太睿智。一直觉得“痛与痛苦”的意义边界没那么清晰,甚至是可相互借用的。
被治疗师这么一区别,我的脑子里原本像孪生兄弟一样的两位,一下变得那么的不同。
“痛”-是疾病、创伤等引起的难受的感觉。如:头痛、肚子痛。也是刺激引起的一种本能的生理反应。
此“痛”一旦发生,不论是谁,都是不可逃避,不可选择。
“痛苦”-指精神上的折磨疼痛,是一种广泛而不安的心理不平衡状态,受各人的主观的自主意识来掌控。
也可以这样说,同一件事,不同的人不同的想法,产生不同的感受。
痛苦与否或痛苦程度如何,就因人而异。
因此,痛苦是自我选择的产物。
一天,我和朋友小方正在等公交车,这时有辆公交到站,小方就凑上前去看是不是我们要等的那辆。
这时有个中年男人从远处急匆匆的跑来,男人忙不迭的上了车,却听到了小方的一声惨叫“啊 好痛啊”,原来在匆忙中,中年男人踩到了小方的脚。
我的脑海里像条件反射一样,闪现出这句:“痛,你不可逃避,不可选择”,想到这我禁不住哑然失笑。
小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意识到自己走神了,赶紧晃了晃脑袋,让意识回到了此时此地。我急忙上前扶住小方,查看她脚上的情况。
脚面红了一大块,我说赶紧回去冰敷,不然会肿起来。
脚伤很快好了,可小方似乎陷入了另一种“痛”当中,她一直纠结于那个男人的态度,说“那个人明明有时间向我道歉的,可他为什么不道歉,是看我好欺侮吗.”
看她如此紧抓着痛苦不放,却是让人很担心。
我说,那趟车是开往医院方向的,或许那个男的真的有急事心情也不好,甚至有可能都没意识到踩了你的脚。
小方抬眼看着我,没再说话...
我继续说,“你知道吗,痛苦是可以选择的。你确实选择让那个人伤了你的脚,又继续伤害你的心吗?
几天过后,偶遇小方,我们聊的兴味盎然。对公交站事件,我知道,她做出了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