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的车站候车,胸口闷闷的。在厦门就呆了三天,却碰到了几个有意思的人,旅途虽短,但是结伴而行这么几天我觉得挺好的了。HH,MM,GG,三个人的性格我都很喜欢。跟他们比起来我就是个小孩子,默默的听她们聊骚,开车,讲故事,很开心。HH和MM认识十年了,HH第一次来厦门,MM已经来厦门好多次了,基本上每年都要来一次,这次他领HH来他喜欢的城市,什么事情都做的周周到到的。我要是HH,有这么个人在身边,义无反顾的就嫁了。Emm......我又开始以自己的主观猜测去臆想了,这样不好,不好。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过去,我又不知道彼此到底都经历过什么,怎么可以这样呢。所以啊,所以啊,不能再用自己的想法去揣测别人怎么想,不过啊MM真的是太やさしい了。和HH一块去厕所的时候,HH说MM很适合我,但就是太老了,哈哈。一路上听他们互怼,那种感觉我很久没有过了,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就像我羡慕着我舍友他们F4的友情,我也羡慕HH能有MM陪着,羡慕着F4,羡慕着一个人陪着另一个人一陪就陪了这么久,以后还要再陪着很长时间。我以为这个故事我应该就写这么短,我以为厦门分手后,就该咫尺天涯有缘再见,然后慢慢的变成对方记忆中模糊的影子,口中的有个人,某个人。却在刚刚码字的时候听到在鼓浪屿的沙滩上,闹市里,路灯下,HH和MM唱的晓月老板的思凡,我还能记起HH的声音,还能记起MM的笑容,还能记起路上晃动的灯光。本来是去厦门逃亡的,却不想姻缘巧合的遇上这些可爱的人儿,以我的性子,我不会找到大冰的小屋,也不会在那边一听就是一晚上一下午的民谣,更不会主动去和别人聊天。虽然自己学吉他吧,但是也仅仅只是学自己喜欢的歌,突然间明白了为什么学了这么长时间的吉他,为什么自己还是拿不出手。民谣于自己,经历的太少,很难有什么共鸣,最重要的原因是自己听歌只记调,记不得歌词到底讲的什么,听也没多大的感触,唯一的感触就是自己吉他弹得真烂。所以我该感谢那个拉我去听歌,去和别人聊天的人,感谢他在那段时间的拯救,感谢他让我遇上了这些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遇上的人。如果有机会,我想去他们的城市看看,看看这到底是怎样一座城市,住着都是怎样的人。偷偷看看他们经常去的书屋,酒吧,咖啡店,还有MM工作室里让人颓废时光的吊椅。就此,再会。
你好,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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