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孩,教会我爱

文/小小小贱猫

文/小小小贱猫

今天是和黎清晨分手的第361天。

起床后,我拉开窗帘,让明媚的阳光照进来。室友们都已出门,上课的上课,约会的约会,泡图书馆的泡图书馆。

和黎清晨分手后,我把生活过得一团糟。没课的时候,每天睡到中午,等室友从图书馆回来,会帮我带回我一天中的第一顿口粮。

我爱在晚上去图书馆,并不找座位坐,而是蜷缩在两排书架中间,捧上一本厚书,似看非看。

最爱的是图书馆回宿舍的那条路,夜晚静谧,路上的人也少,不似白天喧闹。一盏一盏圆形的灯,托在细细的灯柱上。

每走到这条路上,我都允许自己去想念黎清晨。分手这么久,我还是会天天想他。灯光很暗,想到动情处,流了泪,也不会有人看见。晚风微凉,会把泪吹干。

回到宿舍我大喊一声“我回来啦”,好把和黎清晨分手后的那个家伙喊回来,恐怕自己总坠进回忆里,室友们该担心了。

我是受不得别人担心我的,若是谁坐在我的床上郑重其事地问我一句怎么了,我的眼泪一定会吧嗒吧嗒掉下来,大哭一场。

所以我总要大声笑,大声闹,把那个动不动就要流泪的胆小鬼吓跑。

黎清晨,我想是个时候和他做个了断。虽然,于黎清晨来说,我们的了断,早发生在361天前。

恋爱里总是用情至深的那个人最难放下,我难过得想。

我和黎清晨,相遇在火车上。

大一寒假回家的那辆火车,载着黎清晨和我。我座位在他对面,他正捧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阳光照在他好看的脸上,他眉头紧锁,很入迷的样子。

他看书的右页的时候,会把左页折过来。看书的左页,又把右页折过去。

所以我一直看不到书的名字,越是看不到就越好奇。究其原因,还是他长了一张太好看的脸。

长那么好看还爱看书,简直完美了。

他合上书准备休息一下的时候,发现了正盯着他研究的我。他轻轻一笑,脸微微红了。

《平凡的世界》,他把书放在小桌板上。

“看这么有文化底蕴的书啊?”我搭讪道。

“呵呵,还好吧。”他谦虚。

“好看吗?”我问。

“不错。”他答。

“我偶尔看书,但从没看过这种类型的,觉得太苦大仇深了。我爱看国外的小说,《简爱》,《呼啸山庄》那种的,讲爱情的。”我拉开了话匣子。

“挺好。”他眼睛微闭,显然是准备眯一会了。

“同学,你是哪个学校的?”我赶紧问。

他微笑着说了大学的名字,跟我一个城市,但不是同一所。说完,他完全闭上眼睛,我也就不得不闭嘴了。

火车快到站的时候,我起身去够行李架上的书包。我的书包上面还摞了一个书包,于是我先把那个包拿下来放在座位上,再去伸手够我自己的。

当我准备再把别人的包放回去的时候,他指着包说,“不必了,谢谢。”然后站起身来。

“你也下车?”我问。

他点了点头,把书塞进包里。

“老乡啊。”我兴奋的笑。

排队下车的时候我朝他要了微信,他微信的名字是“黎清晨”。

“这是你真名吗?”我问他。

“嗯。”他点头。

“好听。我叫陆晚宁,微信备注了。”我指指他的手机。

整个寒假,以请教读书为由,和黎清晨聊天。

他看的书真多,类型却很单一,都是我不感兴趣的,苦大仇深的那一类。

但我装作感兴趣的样子,始终找话题和他聊。

我还自告奋勇帮他买回学校的火车票,两个人一起买,座位在一起的几率就很大。

回学校的火车上,他跟我说,他推荐的书,我如果实在看不下去,可以看看《长恨歌》,那是女性视角,我应该不会看得太煎熬。

因在同一所城市,我鼓起勇气约他出来逛街,意外的是,他一口答应了。

见面后,我问他逛哪,他说,“都可以啊”。

我说,“那去对面商场?”

他说,“无所谓啊”。

黎清晨的话一直很少,遇到要做选择的情况,他都会微微一笑,说出他的标志性语言,“都可以啊。”

我问他我以后就叫他“无所谓先生”吧,他说,“无所谓啊。”

有一天,有剧组来我的学校拍电影,他们在图书馆楼顶上取景,围观的人很多。

我拍照片发给黎清晨,当作新鲜事和他分享。我忽然发现,我遇到的新鲜事,总不自觉的第一个和他分享。

他居然说来我的学校看看。

他来的时候,已经快晚上了。我带他去食堂吃了我认为最好吃的饭,我问他,味道如何?

他说,还可以啊。

“什么事情在你这里,都是还可以吗?”我问他。

“也没有吧。我要求不高。”他笑。

“这是我们学校最好吃的饭了,你说还可以,这还不叫要求高?”我追问。

“不是这个意思。可能,我说还可以,就是很不错。”他说。

“那你就说很不错,干嘛要说还可以。”我纠正他。“还有你做选择的时候,好像也是,无所谓先生。”

“那是的确无所谓啊,我要求不多。”他答。

好吧。无所谓先生。

晚饭后,他提出要去看看拍电影的那栋楼。我说电影在楼顶拍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播。不知道楼顶是什么样子,如果爱情发生在上面,是不是特浪漫。

他没搭话,径直朝楼里走,我只好跟上。

我带他找到电梯,他直接按了顶层。

“电梯能到的顶层,不是真的顶层,上面还有几层。”我猜想他是试图上楼顶,跟着兴奋起来。

“那楼梯可以爬上去?”他问。

“我不知道,没来过。”我不无遗憾地说。

我们找到楼梯往上爬,显然,这里很少有人来。台阶上积了厚厚的灰,还有些纸屑,纸屑上也是灰。

有一种冒险的刺激感。

爬到再无楼梯可爬,头顶出现一个竖梯,几根钢架做成的那种,看上去像是专门给修理工用的。

“再往上,就该是楼顶了。”他气喘吁吁。

我也喘着粗气,看着那梯子。周围很黑,只有头顶的一点点开口,透来幽暗的光。外面的天也快黑了。

“上去吧?”我朝他说道。

“我怕你不敢。”他回答。

“你先上。”我率先走到梯子前,表示我会跟上。

费力爬上去,两个人都显得很兴奋。好像刚刚共同经历了一场大冒险,现在已是同盟的关系了。

天一旦打算黑下去,就黑得很快。当我们的呼吸都调整成正常以后,天空的周围泛起薄薄的白色,包围着一块黑色的布。

我们并排坐在楼顶上,好像坐在了人间至高处。头顶是天,四周由于黑暗,什么都没有。远处有点点灯光,因为远,都显得很低。

文/小小小贱猫

很远很远的天空上,忽然开起花来。烟花一朵一朵绽放,又熄灭。

这几个小时的经历太奇幻了,我甚至想忘记我在哪里,忘记脚下这片真实的楼,只当是梦幻中的场景。

最大的一朵烟花绽放开来,我转头看黎清晨的侧脸。生理的冲动让我对着这张侧脸亲了上去。夜晚,真叫人失了心智。

他惊讶地抖了一下,目光仍然看着远方。

烟花已经熄灭,远处又是寂静一片。

风吹的冷了,他说,回去吧。

下去的楼梯比来时更黑了,但已失去来时的神秘。他点着手机里的手电筒,我们快速下楼。

送他到校门口坐车的路上,一路上都在后悔,为什么就亲上去了呢?

他上车走的时候,转头跟我说,“以后,就在一起了?”

我不确定他是疑问句还是肯定句,但我开心地用力地点点头,心里立马开出花来。车门关了,我站在原地,直到车消失不见。

后知后觉,直到回了宿舍,我才意识到我谈恋爱了。把这个消息和室友分享,她们闹腾着要黎清晨请客。

初在一起时,我常患得患失。因不在一所学校,我每天要求通电话,每时每刻都想知道他在做什么。

约他出来逛街,也不是每次他都能来。来赴约了,问逛什么吃什么,得到的答案都是,“无所谓啊。”“都可以啊。”

这些最初让我感到特别的说法,渐渐地对我不再有吸引力。我需要的,是他的在意,他对我一腔热情的回应。哪怕点滴。

哪怕简单的一句,“这样很好。而不是,还可以。”

而他对我的反应表示不解,是啊,在一起之前他就是这个样子,理亏的是我。

越是得不到回应,越要闹出更大的动静。我恨不得搞得天翻地覆,我只想听到点什么,来证明他的在意。

我们开始冷战,一次又一次地冷战,时间越来越长,频率越来越高。

总是我先道歉,冷战对我来说太煎熬。原本就不能时时刻刻在一起,一冷战起来,我就感到恐惧。好像下一秒,就会失去。

而冷战的原因,永远都只有一点,就是我一再地折腾,一再去证明他的感情,折腾地越来越凶,一再地去触碰他的底线。

在一次冷战后,我跑到他的学校,等在他的宿舍门口。

坐在台阶上,我让自己心平气和,检讨自己的错误,道歉,保证不再任性胡闹。

他和几个同伴一起走过来,谈笑风生,看似心情很好。

我的心忽然疼起来,我这边已天翻地覆,他那里却云淡风轻。

但好在他心情不错,和好的可能性也更大吧。

他走过来的时候看到了我,笑容立马就消失了。他的同伴都回了宿舍楼,他走过来,开口问我,“你又要闹什么?你还想怎么样?”语气冰冷,和刚才判若两人。

我的心里点起了怒火,和别人在一起他都可以笑,为什么单单对我这副态度。我大叫,大吵,我要把他楼上的室友都吵下来,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不得不原谅我。

他伸手要把我拖走,我坐在地上,死死地赖住。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很难看,但我只想拼尽全力,力争到底。

我不知道,我越是用力,他越会走远。

那天,我们吵得很凶,他甚至红了眼,最后,他狠狠甩下我,上楼去了。

黎清晨,他上楼前甩下最后一句话,“分手吧。”

分手。我在无理取闹的时候,提出过无数次分手,这两个字对我来说,就是探查黎清晨爱不爱我的工具,而绝非它真正的含义。

而“分手”从黎清晨嘴里说出来,分量好像不一样了。我嘴里的“分手”和他嘴里的“分手”,不是同一个“分手”。

踏出他校门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无比狼狈。这一天过得漫长而煎熬,可我不得不将光阴一寸一寸吞下去。第二天的太阳升起来,我的爱情就无可挽回了。

我再给黎清晨打电话,他挂断得很快。从他挂断的速度,我觉得他还在意着我,于是我更加频道的回拨。

他终于不再挂断,电话响到最后,“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再打过去,关机了。

再打过去,空号。

黎清晨,彻底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分手吧。”

文/小小小贱猫

今天是我悼念爱情的第361天。

走在图书馆通往宿舍的路上,晚风吹掉我的眼泪。我再伸手去擦时,脸上只有泪水爬过后的泪痕。干干的,黏黏的。

初恋,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去体验,又用了一年的时间去追忆。

对也罢,错也罢,爱也罢,怨也罢。都随风去吧。

我用尽全力去证明他爱我,其实,他何尝没有爱过?只是爱情来时,是我先跑出去迎的。爱情的天平上,我太自卑,太在意,太害怕失去。

我把自己爱到痴迷,也把他爱到疲累。

那个叫黎清晨的男孩,直到他离开的第361天,我终于决定放过自己。爱情,只有撕心裂肺地错过,才会懂得如何去爱。

---END---

【无戒90天成长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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