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买这本书是在名为“清单”的公众号里推荐的,是根据豆瓣读书基于评分及评价人数算法,并权衡类型、去重等条件后综合得出的,也就是满足了“热门”和“好评”两个特点。
一般情况下阅读一本书都会在这种推荐里面选择,因为觉得既然能被这么多人推崇,自然有它的价值所在,当然,也有更好的书籍也许不会出现在这样的清单里,需要独特的视角和深厚的知识储备的人来发掘,但我现在还不具备这种能力。
这本书的作者是埃莱娜•费兰特,意大利人,而这本《我的天才女友》是她的“那不勒斯四部曲”的第一步,我原本是被书名吸引的,以为是一个男主人公在讲述自己的女友,但实际内容是讲述的是两个贫困的都市女孩之间的爱、分离和重逢,她们的少女时代。
我想大概每一本让你觉得好看的书在内容或在描写心里活动的时候都能让你产生共鸣。要不然就是作者的对一件事物以文字呈现出来的表达方式让你喜欢,我常常碰到这样的句子时会想,如果是我,我该怎样表达,我会像作者一样表达的这么清晰、到位吗?
作者是以自述的表现方式来写她与莉拉从小形影不离,彼此信赖,但又视对方为自己 隐秘的镜子,暗暗角力。
让我产生共鸣的是,虽然作者的笔下描述是一个与我完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的友谊,但却让想起来了我的少女时代,我与女友(现在称为关系亲密的朋友为闺蜜)之间在那个阶段两个人之间亲密又疏远,爱护又嫉妒,珍惜又计较的充满矛盾却又极维护对方的那个友谊形成的阶段。
茜和乐乐都是我生命中永远无法替代的两个闺蜜,她们的性格完全不同,却与我都有共同之处,幸运的是她们陪我走过的青春刚好分开在了两个阶段,虽有一两年重合,但却并没有对我们的友情造成冲突。
茜是陪我走过烂漫的童年时代,一起放学,回家,写作业,甚至抄袭对方的日记,被老师留下双胞胎日记的评论。今天她来我家住,明天我去她家住,一起在河坝边洗澡忘了上课时间,一起去河边洗衣服洗着洗着就抓起了泥鳅。我们极其喜欢上课玩传纸条的游戏,并把它视为那时学习中最大的乐趣,我们会一起看不惯某个同学然后背后议论捧腹大笑,我们喜欢互穿对方的衣服,更喜欢穿一样的鞋子,一样的裙子,甚至梳一样的发型,我们喜欢别人叫我们双胞胎,甚至因为别人分不出来名字和对不上我们两个人而感到窃喜和自豪。
乐乐是在我的初三复读阶段出现的,是我和茜分别转入了不同学校时候相识的。后来常常跟乐乐说到,去她们那里上学认识她才是初三那年我最大的收获,考没考上重点高中的都不重要了,因为那个时候的我确实不具备考重点高中的能力,也完全不是那块料。
乐乐和她的名字一样,一直充满欢乐。她有双笑起来的弯弯的会说话眼睛,如果说那时候的我是乌云,那她就是阳光,只要和她在一起我那阴郁的心情都会瞬间被她驱散,所以她的美丽一定和她的快乐的分不开的,大概这就是她那时在我心里一直都是那么耀眼的原因。
如果说茜是需要我照顾型的,那么乐乐就是照顾我型的,那时候我们没有上一所高中,见面机会并不多,每次去见她都像是争分夺秒的把时间留给彼此,她总是带我去吃好吃的,而且常常说只有和我在一起吃米粉才会吃完,我们会在零下30度的寒冬走在马路边吃雪糕,手和脸冻的通红却为自己的“冒险精神”兴奋的手舞足蹈,虽然我们两个人的学校不超过10分钟的公交车程, 她却会给我写长长的好几页的信,我看过后会泪如雨下跑去看她。
我向来觉得自己唱歌还不错,但却觉得她唱的更好听,她嗓音的优势是我没有的,我的嗓音粗而低,她的嗓音细而高,我也很喜欢我们一起合唱的声音,彼此弥补对方没有的那部分就觉得我们很完美。
乐乐结婚的时候是我给她当伴娘,我还记得我当时站在主席台的侧边给她拿捧花时候激动的心情,我看见她一步步走向婚姻的殿堂,我看见她幸福的笑着,有些紧张的眼中泛起泪花,我深深的祝福她,并觉得她值得拥有世间一切的美好。
友谊就是这样,平静的日子里它慢慢沉淀在心里,一旦回忆泛起涟漪就会扩散开来。我与她们两个女友都没有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与茜稍微近一点,见面的机会多一些,与乐乐远一些,为此我知道她一直不太情愿我与她这么远,距离有时候会把彼此的生活也完全分隔开,这是我想来就会感到难过的事情,想起那次去乌市与她相聚的情景,那天我们都喝的有些醉了,抱着她仿佛还是那时候的她,那个让我安心,温暖,耀眼又亲近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