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还是林心如,舒淇还是舒淇:四十岁的女人会嫁给什么人?

八段锦,心理科普作者,建筑师。

舒淇的婚讯,是从一位比较正统的姐姐那里第一个看到的。舒淇是拍三级片出身的,可这个姐姐说:“我太喜欢她了”。

大概因为她虽然有上天给的好条件,却不肯恃宠而骄吧?不掠夺、不造作,但一直情路坎坷,只希望她这次得遇良人。

但看着她和冯德伦的照片,心底有个犹疑的声音被强压了下去。是的,我并不看好冯,尤其不喜欢婚讯前不久他还在舒淇放了两人合影后立刻出来澄清: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用得着这样吗?呵呵。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认为他还不够对吗……

           1、找最对的人

曾几何时,特别流行“结婚就是要找到那个Mr right”。把这个想法推上极致的是《欲望都市》里的凯利,她和大先生纠缠了数年,但只要多靠近一点必定接着就是一场恶战。

分了合,合了又分,始终阴魂不散。

每到她有了靠谱的新恋情,包括差点成婚的艾登,大先生必然出现搞砸一切。

改编的电影为了给观众一个交代,最后勉强安排了他俩的婚礼,但又让大先生逃婚。其实观众早都心知肚明,现实中这样的怨偶多半是不会有婚姻的。

为什么凯利就死活不肯放手呢?因为她有一个心魔:婚姻就是找到那个最对的人。找不到绝不能结,找到了绝不能撒手!

最对的人,是那个看到总会有激情,说笑话总是最能搔到痒处,聪明优雅得让人不由感到卑微但又忍不住想带出去炫耀。

而这个“对”的人,欲拒还迎、欲擒故纵、拼命想躲开婚姻,让她时常暴怒、强迫和焦虑。

即便真能结婚,强烈的自我也必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明明谁都不肯付出那么大代价。

对凯利来说“不对的人”是艾登那样的,虽然有爱、忠诚、有好职业还很帅,但和大先生一比就显得不够机灵和时髦。

在艾登面前,凯利安逸舒展,自我飞扬,安心但不甘心。

聪明的年轻女人不甘于艾登也很正常。可若是到了四十岁,还是拼命想抓住风一样的大先生,怕是有的苦吃。

所以,林心如的四十岁,嫁给了身边陪伴十年的朋友,温柔的霍建华。忘掉了才华逼人的导演,和少年成名的明星兼赛车手;

舒淇的四十岁,嫁给了相识了二十年的朋友冯德伦,翻过了那篇女粉丝众多的天王之书,还有略带忧郁的银幕情侣。

有人说,如果真对不会等这么久,分明是不来电。她们是为了在四十岁步入婚姻而退求其次了吗?

           2、婚姻的意义

记得在一次帅哥主持的研讨中,话题是“婚姻有没有必要”。

认为婚姻有必要的原因是:由恋人成为家人,有利于固化和深化感情。毕竟按脑科学的说法人的激情最多不超过一年半,不结婚的话分手的可能性偏大。

另外还有获得安全和从属感;避免独自终老;繁殖等等。

帅哥认为不领证也可以解决以上问题,比如繁殖。他提出一个假设,类似共产主义风大家庭,孩子不由父母抚养,放在大家庭里照顾,比如由姐姐或者母亲负责教养,所有的孩子都一起养大,不专属于夫妻俩。

这样做的好处是怕孩子打扰两人世界的家庭照样可以生孩子以保证人类的繁殖率,让喜欢孩子的人去带孩子好了,也不存在非婚生孩子就是黑户的问题。当然如果父母愿意自己抚养也没问题。

关于有利于固化感情,他更嗤之以鼻:恋爱了就想通过婚姻固化胜利果实?所谓婚姻不过多一个证件而已,什么也保证不了;如果爱情真的消散了,那用婚姻也捆不住。

而且非得要一个证书的原因恰恰是根本不相信真爱,反而和婚姻的初衷背道而驰。

他说仿佛看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年轻女人在玩制服诱惑,手里还拿着一个鞭子,先用美色把你骗到婚姻里然后就可以困住你。

哦买嘎,看着他的帅脸我一阵唏嘘,白瞎了……

不过他的话还是促进我思考,如果剥掉了现实条件 ,婚姻到底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婚姻难道只是为了繁殖、互相帮助、以法律为名让对方永远丧失不爱你的权利吗?

或者为了找到“最对的人”,宁可蹉跎?

          3、最对的自己

从公开的信息来看,霍建华大概早就暗恋林心如,但林心如一直的态度就是不来电,所以才能落落大方;舒淇也有恨嫁的心,但冯德伦一直是忌讳莫深的恐婚主义。所以她们的婚讯都让人吃了一惊。

但他们两对都是相濡以沫的朋友,都活到了不必把婚姻当做利益交换的能量级。不靠诱惑和勉强能步入婚姻,本身就说明问题。

研究者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发现集体主义文化的亚洲人更有可能认同一种伴侣式的,基于友情的浪漫爱情。

林心如和舒淇都选择了这样的婚姻,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不嫁给爱情但求相伴,只能说明她们不再那么渴望令人伤痛的激情,终于接受了这种基于友情的伴侣式婚姻模式。

这种模式,一定是她们现阶段最认可的,可以让她们毫无负担地接受。她们都需要婚姻,但并不想因此改变自己。

四十岁的舒淇早不是那个因一段失意的感情就抑郁的小女孩。

她拿得起金马奖影后,说得出掷地有声的话,也能自如躲过世人的聒噪。在这种时候还结得起婚,必然也承受得起后果。

担心冯德伦对不对根本是我想多了。他对当然好,不够最对也无所谓。经过见过后的抉择,无论结局如何,看客都不必瞎操心。

年少时,常被生死相许的爱情打动;年长了却发现,最实实在在的不是浪费大好时光去执着什么“最最对”的人,为之寻死;

而是先做对的自己,然后遇到一个彼此不需要伤筋动骨的改变就能接受和配合的人;在婚姻里能保持自我,自在地活下去。

前几天有个英国女子举办了一场完美的婚礼:漂亮的婚纱、传统的承诺,还有7位伴娘的陪伴。唯独缺少一样:新郎。她嫁给了自己!

和自己结婚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英国女性现实的选择。她们并不认为这是人生悲剧,而仅仅视为宣布自己人生没有缺憾的方式。

在这个时代里,单身女性可以创造支持自己的社交网络,还可以与亲戚、朋友和室友相互扶持,并分享生命中的点点滴滴,并不感到孤独。

婚姻早已不是当初这个制度存在时赋予的意义,年轻女子都不想为了婚姻将就自己,何况四十岁的女人?

只要足够成熟和独立,不需要婚姻提供现实保障并作为唯一的情感依赖,则无论嫁给谁或者不嫁给谁,都不会为婚姻妥协得忘了自己是谁。

威武的郎指导,也曾放弃了美国一段正好的感情回国执教。遗憾吗?肯定有,不然不会说出来。

但那又如何?之后她还是遇到了可以结婚的人。看她的状态,听她的语气,在这段婚姻里她想必很自在,还获得了第一段看起来更对的婚姻里没能得到的理解和支持。

不委屈、不强迫;大浪淘金,自然选择。林心如还是林心如,舒淇还是舒淇。

         那个最对的人,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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