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必须承认,我疯魔起来的时候,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当某种莫名的念头冒进脑海的时候,我仿佛是另一个版本的我,我开始变得无比坚定,变得连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当我踏上去洱海方向的火车,我是带着视死如归的决心去的,我好像是插上翅膀的天使,有些飘飘然。
当然,我的决绝和勇气,源自于一个比我更决绝和勇敢的女孩。
一周之前,她还是我部门的小文员,一天到晚对着电脑敲字,做没完没了的报告。
我是她的部门头头,但我也比她好不到哪里去,她负责敲字,我负责审核她敲的字,我们都只是搬运工而已。
她加班到什么时候,我也得加班到什么时候。
如果不是体谅我的苦衷,怕我完不成公司交给的任务,她断然不会这么拼命。
所以我一直感谢这个叫小芳的女孩,多年前我唱着那首全中国火得不行的“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的歌曲的时候,我根本不曾想到有朝一日真的会遇上一个叫小芳的女孩,而且她比歌曲里的小芳更像小芳。
我部门里的其他文员可没她这么拼,我要求她们加班的时候,她们要不是说生理上不方便肚子疼,要不是就是说有重要约会要解决终生大事,总之是些天花乱坠的借口。
我要是不能按时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我的绩效考核就会不及格,几千块钱的绩效奖金瞬间就会灰飞烟灭。所以,在老板面前,我一直很怂,当然也不得不怂。
有时候,我被老板半夜通知要加班的时候,我实在是愤慨,我想骂娘,但是为了那点活命工资,总是死命忍了。
每当这个时候,我首先想起的就是小芳,我拨通小芳的电话,她依然在。
每当这时我总是又惊喜又诧异,诧异的是小芳这么晚还没睡好像专门等待我的召唤似的,惊喜的是她总能在我最危急的时候毫不犹豫地服从我的安排。
所以,你知道我和她坐上去洱海的火车那一刻,我们彼此是怎样的释然。
我像是离弦的箭,兴奋得像个孩子。而小芳,却显得冷静克制。她一直在清点我们的行李,连牙刷带没带都要检查一遍,嘴里还不停念叨是不是忘带了什么。
世界很大,我要去走走,以前这句笑言,如今却成真了,我不禁在心里哑然失笑。
我捏捏自己的脸,再捏捏小芳的脸,有点不敢相信自己。
我什么时候这么带种了?我以前可是个地道的乖孩子,读书,好好读书,好好考大学,好好工作,好好赚钱,我人生的轨迹从来都是那么严丝合缝。
如果没有小芳,我想我都快要活成一块石头了。
(二)
我想起了那个没有阳光的周日午后,小芳突然说想请我吃自助餐。
我跟着她走,走着走着,走到了树木葱茏的半山腰那个五星级酒店。
我大吃一惊,这个酒店的自助餐单价是五百元,她莫不是疯了,要这么奢侈。
我扭头往回走的时候,却被她死命拉住,她反问我:
“你赚钱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略有所悟,但这个问题我一时回答不上来,我仿佛是被人推着似的在活着,我行尸走肉,我不由自主,我半死不活。
说实在的,我从来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大家都在拼命赚钱,大家都不想这个问题,大家都为活着而活着。所以我也跟他们一样,要不然我就成了异类了,而异类是难以生存的,所以我宁愿愚笨一点。
当小芳这么问我的时候,我其实心有不甘,但是我说不出个道理来。
世界本来就复杂,能讲明白的东西往往不是真正的道理,许多东西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明白的。
当我读完一屋子的书之后,我发现我不是变得更明白,相反,我更迷茫了。因为我仿佛进入了那个循环怪圈,又开始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了。有时候我发现我的心像是沉入海底那样,幽暗得发凉。
所以,后来我逐渐变得沉默。人家都说我变得深沉了,其实那不叫深沉,那叫迷茫。
于是乎,在下班之后所剩无几的时间里,我开始写作,疯狂地写,我企图发现什么,并期待能豁然开朗大彻大悟。
下班之余,只要我还有一丝力气,我就打开我的苹果笔记本,点开QQ音乐放上一首我最喜欢的钟立风的《上海》,然后将房间里的灯光调成柔和的橘黄色。我闭上眼睛,待情绪酝酿得差不多的时候,开动我的手指,让指尖在键盘上跳舞。
我不知道我是何时喜欢上文学的,也许就是在某个冬日慵懒的午后,坐在蓝鸟咖啡厅里,点上一杯13块钱的美式卡布奇诺,就着咖啡的浓香,翻开张炜的散文《融入野地》,那时我整个人被张炜音乐般轻快柔美的文字彻底击倒了。我依稀记得那天,我走了五里路回家,回家的路上,我好像喝醉了似的,一遍遍地反复咀嚼《融入野地》里的词句。
我从来没想到,原来文字可以像醇酒那样,让人如痴如醉。
后来,我将我读《融入野地》时的感受眉飞色舞讲给小芳听的时候,我说我好像找到了文字的秘密,她粉红的笑脸上开始露出崇拜的表情。
我还是很虚荣的,像任何一个普通的年轻男子那样,时时渴望女孩子仰慕的目光。
那时,我从小芳的脸上读到了一丝女孩的仰望,我的心里开始有了一些暖意,我不再是一个彻底冷漠的人。
我不知道小芳是真的听懂了我所讲的文字的秘密,还是只是为了附和我。总之,她认真的倾听让我信心倍增。
我把我写的所有文字拿给小芳看,她总是很认真地读,并且不时提出意见。
当然,她有些意见我接受,有些意见却令人发笑,对此我也就不置可否。
但是,有人肯认真读我的文字,已经是无上的荣光了,更何况是一个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所以,我是无论如何都要感谢小芳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