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曾提笔,看到普渡哥的故事后触动心弦。心里就浮现了一句话,好姑娘,他爱你才会这样。
“普渡哥”和“普渡嫂”的故事
普渡哥一个不洋气、不浪漫的男人,却做了最洋气、最浪漫的事。
有一个外号叫“普渡哥”的男人上了一档我特别喜欢的节目《一站到底》。讲真,一开始,他上场带了一副墨镜,搞得像骇客帝国一样,感觉有点装逼,人长得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说着普通话还带地方口音。但就是是这样一个我不是很感冒的人,讲了他自己的一个故事,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
“普渡哥”的名号 是缘于他就读于“普渡大学”,而不是因为他能普渡众生。他本科就读于东南大学,硕士在普渡大学,博士在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
他之前是在南京读书,英语不是很好,加上自己是苏北人,英语有点苏北口音,听起来不是很好听。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去考托福,考了4年,考了14次。最后,终于通过了,去到了普渡大学,成了“普渡哥”。
当读到这里的时候,会不会觉得这是一个有关于梦想坚持努力奋斗的励志故事,当我看电视节目也是这样觉得的,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是什么动力让他坚持4年,坚持考14次托福,最终去普渡大学呢?他讲了这样一段话,让我感动的一段话。
04年的时候,他认识他现在的太太“普渡嫂”,他们开始了长达4年的异国恋(其实我无法想象),两个人经纬度不同,两个人时间不同。每天晚上当他的太太做完实验,回到宿舍11、12点的时候,他们就开始的通话,每天大概1小时,就这样的日子他们坚持了4年。
每天打着电话,打着打着,普渡哥就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男人,应该去陪她。然后,他就开始疯狂的学习英语,经过4年的努力,经过13次托福考试失败,终于在14次的时候成功了。谁人知晓他这四年是如何度过的。但,为了爱情他愿意。好姑娘,他愿意这样为你。“普渡哥”在台上说得风轻云淡,而我,早已在电视前泪流满面。
然而,他的故事并没有完结。他和他的太太在普渡大学他们举行了婚礼,给予了对方最珍贵的承诺和誓言。后来,他们搬去了德州的省会奥斯汀,在那里有了属于自己的,一栋房子。这么一个看上去老实、木讷、不懂浪漫的男人,却做了太多浪漫的事。普渡嫂喜欢花,喜欢玫瑰花,他就为了她打造了一个爱的小屋,只为满足她的心愿。
然而,房屋的后院空荡荡,什么也没有。于是,他就到一个石场,买了十几吨石头回来,然后自己一个人为爱人修砌了一座花园,里面种满了她心爱的玫瑰花。写到这里,我想到自己挺喜欢的一句话,是刘欢的太太卢璐说的“我喜欢花,喜欢玫瑰花,一束我丈夫送我的玫瑰花。”这句话,我将它写入我的日记本里。
做的一切,只为你一个人
无独有偶,思绪到这,想到一个朋友讲她公公婆婆”的爱情故事。
朋友30多岁,非常漂亮,是个很牛的英语老师,嫁了一个极爱她的“富二代”,生了两个可爱的宝贝女儿。我们调侃她的人生已经满足,有颜,有钱,有闲,有好老公,有好女儿。而她却说她的好老公都是耳濡目染她公公。
现在她婆婆60多岁,身边依旧似20岁,并且现在许多20的女孩都比不上她婆婆,腹部没有一丝赘肉,身材姣好,脸色红润,神采飞扬,走出去似40多岁的人,看起来年轻20多岁,这一切皆归功于她的公公。
她婆婆20多岁时嫁给公公,年轻时身体不是很好,经常生病,她公公就为她买医书,专门研究中医学。经过几年研究,把她婆婆身体调理好,还成了小有名气的中医,但,他不对外,只为她婆婆一个人。
她婆婆爱吃,是个吃货,公公就为她买食谱,研究美食,研究各色菜,创新各色菜,只为她婆婆一人。婆婆爱干净,家里200多平的房子,有个很大的院子,公公每天6点早起上上下下,打理家务,打扫院子,做好早餐,叫她起床。这一切,只为她一人。
我们皆惊叹,你婆婆着辈子值了。他所做的一切,只为她一人。
相爱相杀的前任
和前任相识5年,相恋2年。我们的故事就像《三国演义》的开篇词“合久必分,分几天必合”。每次分手必眼泪成河,悲伤流成河。终于,还是分手。奇葩的是,她和前女友是因为我,我和它分手是因为他前女友。朋友调侃我说,你们的故事太复杂,都可以写一本小说。想了一下,的确呀,我们的故事都可以虚构一部爱情狗血剧了。
讲真,知道他与前任在一起的时候,是崩溃的,30多个小时,除了吃饭,睡觉时都在哭,哭到眼泪都干了,经常对他说:“这辈子我似黛玉一样是来还前世的泪”。这一切,皆缘于不爱了。姑娘,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不爱了。真想感谢他:谢当年不娶之恩,愿此生不再相见。
爱情来时,爱的轰轰烈烈,爱的撕心裂肺,爱的不顾一切,爱的坦坦荡荡。。。。。。爱情走了,不去做所谓的挽留,静静地走开,干净地放开,追求新的美好,期待下一份纯粹的感情,依旧爱得轰烈。
陪你流浪撒哈拉
下一份感情来时,依旧爱的轰烈。现在他来了,抓住他,抱紧他。不知道以后能走多远,但至少现在爱了。我最爱的作家三毛,朋友说我很“三毛”。毕业了就不曾拿起三毛的书。
直到遇见了他,一个阳光、帅气,爱拍照、爱运动、爱耍流氓的他。最近重新拾起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没想到这个熊孩纸也在手机里下了这本书,与我共读。白天上班时,忙里偷闲时看看,晚上找我一起交流。也不过几天,就把书看完了,还觉得很有意思。一个男人愿意为你做你喜欢的事,就已足够。今天中午,还给我发了一句“你,伤害了我的骄傲”,这是三毛书中的话,我懂。
你说:“我想带上你,开着我们的未来的小奥迪,驰骋无边际的草原,看漫漫黄沙,大漠逍遥。”他爱你,才会这样。
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愿有人始终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