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习论语第十三则
原文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译文
有子说:“与人约信,尽量合乎道义,说话才能实践。谦恭待人,尽量合乎礼节,就会避开耻辱。施恩于人,而不失去原有的爱心,也就值得尊敬了。”
学习笔记和心得
“信”、“恭”、“因”三字,前两字都是指人际相处的一种操守或品德,“因”字也不应例外。古代“因”与“恩”通用。
“近于”,是指接近而不相同于。譬如,义与礼是原则,而信与恭是实际的作为,所以只能尽量符合原则的要求。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复”意思是践行诺言。自己说了的话就一定要做到这是信,但信有大信和小信。孔子认为,只有近于义的信才是大信,必须践行,不关义的信是小信,可以破例。“恭敬于礼,远耻辱也”,恭是脸色谦恭,说话客气。客气当然好,但过分的客气,其实是肉麻,难免自取其辱,只有节之以礼,才能远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