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半,便利店的灯亮得晃眼。我推门进去,头顶那个破风铃叮当响了一声,跟催命似的,提醒我:嘿,你还活着呢。
今天是我辞职后的第七天,也是她甩了我后的第三十三天。冰箱里还塞着半瓶她爱喝的乌龙茶,我没舍得扔。就跟她最后发的那句“算了吧”,我也一直留着没删,又好像删了,她就真的彻底没了似的。
我拿了罐啤酒,走到柜台前。收银的是个戴黑框眼镜的小哥,看着比我小个几岁。他扫码的时候,突然抬头问我:“哥,你咋了?”
我愣了一下,扯出个笑:“咋看出来的?”
他指了指我眼角:“你刚才揉眼睛,手抖得跟帕金森似的。”
我噎了一下,没说话,拉开啤酒盖,仰头灌了一大口。苦得够劲,跟这破生活一个味儿。
他也没再追问,只是从柜台底下摸出一包烟,递给我一支。我摆摆手:“戒了,她嫌我抽烟。”
他点点头,把烟收回去,说:“我前女友也嫌我抽烟不好呢。她说,抽烟的人,心里都有个窟窿眼儿,得拿烟来填着。”
我乐了:“那她呢?”
“嫁人了。”他耸耸肩,“上个月结的婚,朋友圈把我拉黑了,我还是从她闺蜜那儿看到的。”
我们都没再说话。便利店的灯光把我们照得跟两个被世界遗忘的标本似的。一个刚失业,一个刚失恋,一个没睡,一个不想睡。
我看着他整理货架,把一瓶瓶水码得整整齐齐,跟给谁准备一场压根儿不会来的旅行似的。
“你信不?”我突然问,“有些人,你这辈子可能再也见不着了,但你就是知道,她还在你心里头杵着。”
他没回头,闷声说:“信啊。我前女友就爱喝草莓牛奶,我这儿到现在都没断货。每天特意摆在最显眼的地儿,万一她哪天想喝,能一眼看见呢?”
我点点头,把剩下的啤酒喝完,捏扁了罐子,扔进旁边的垃圾桶。
“走了啊。”我说。
“嗯。”他应了一声,没抬头。
我推门出去,风铃又响了一声。这次,我没回头。
街灯昏黄,影子被拉得老长。我突然想起她最后一次给我发消息,说:“你别老熬夜了,对身体不好。”
我没回。
因为我知道,回不回,这事儿都到头了。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家。就在便利店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直坐到了天亮。
不是等谁,就是不想一个人醒着,面对那间空荡荡的屋子。
天快亮的时候,我掏出手机,删掉了那条“算了吧”。
不是真的放下了,就是不想再把它拿出来硌应自己了。
有些人,留不住,也忘不掉。但你得学会,别再拿过去的事儿,去烦现在的自己。
就像那瓶草莓牛奶,总有一天会过期。
而我们也终于,学会了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