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与内幕交易罪的区别

犯罪主体的范围不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内幕交易罪恶的主体是证券、期货内幕消息的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犯罪对象不同:利用未公开信息罪的对象是内幕信息以外未公开信息;内幕交易交易罪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幕信息。

信息来源不同:前者是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后者既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也可以非法获取。

主题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后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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