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度、微信搜索框、微信视频号、抖音、小红书、豆瓣等上输入“自如 恶”、“自如 漏水”搜索,网上一片哀嚎,一片控诉,有各种情况,爆料提供甲醛房租客患白血病去世等等,怵目惊心!
在小红书上,天津一位女子2024年2月3日发视频诉说楼上自如出租房卫生间漏水到她家里,每天饱受精神摧残,根本没办法进行正常生活,因自如消极应对,实在不堪忍受,她甚至提出她出钱来将楼上自如出租房卫生间修好。
“自如之恶”可以说严重影响(甚至侵害)到了全国众多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与美好生活,它很无德,却依旧稳如泰山,以下就以我的亲身经历来说说。
一、遇到了自如之恶,有多难?
事件:
春节来临前一周,2024年2月3日,我楼上自如出租房卫生间用水,开始漏水到我家里。自如却淡漠、傲慢、无德地不及时转移安置租客,就让租客用着问题房、漏着水到楼下我的家里。
我房子吊顶一片湿漉滴着水,卫生间门框的上方横框多处挂水滴水,多处墙面遇水阴湿。
有多难:
1、按道理,自如出租房卫生间用水漏水到楼下(该租客住着只能用这个卫生间),这个是问题房,且造成了无辜第三方损害,这时自如就应该立即先转移安置租客,等修好了再用。但自如却不,就让租客用着问题房、漏着水到楼下我的家里,这已不是故意,而是恶意侵害第三方正当权益。与它沟通,它淡漠、傲慢、消极不有效作为。哪怕接下来是春节了,也不管,到了2月8日(为除夕前一天),自如还是没处理方案。
直到2月8日马上春节了,我担心接下来还漏水,迫于无奈向它发出了“锁死出租房总水闸”等具体强硬措施警告,2月9日(除夕)又列出其他多项具体反制措施进行反复严厉警告,自如才在2月9日这天在微信群里说了抱歉,说春节期间会联系租客安排转移安置。
(详细情况与过程,见我的文章《“自如之恶”,你遇到了吗?》 )
2、我房子因漏水发生损害后,房屋维修赔偿协商非常难。此后一个多月自如一直未给出房屋受损赔偿方案。直到3月7日我主动问自如,后来自如给出初步赔偿方案,由保险公司进行定损赔偿,给出的赔偿金额甚至不到我咨询的两家房屋维修公司报价的一半。
后经过不断强硬交涉,从漏水发生到现在都2个多月了,自如调整了赔偿金额,与维修公司报价差距依然有20%,且该赔偿金额都未考虑维修刨墙产生粉尘而需对厨房、卫生间、客厅做封闭而需转移安置等补偿。
3、对于客观存在的且巨大的生活影响拒绝赔偿。发生漏水,上方吊顶一片湿漉,往下滴水;卫生间门框的上方横框多处挂水滴水,难以进出使用;地面上一滩水;墙面不断阴湿。
卫生间漏水,比较嗝意。自如却淡漠、傲慢、不有效作为,就让租客住着用着水漏到楼下。这段时间的漏水,已让我每日晚上睡不好,每日早上一起来看到漏着脏水,整天心情差乱不堪,心不平静,生活掉入了难以摆脱的噩梦。自如的淡漠、傲慢、消极不有效作为给人的内心带来极大的冲击,考验着人的情绪限度。我不断的拍照,分析,告知,联系,要求,应付......自如师傅来了多次,有时来看了一下就走了,明显是敷衍一下,而我却要抽出时间在家等着他。
漏水对我的生活,甚至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个影响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还是不小的,这个只要智力正常的人都能体会认同。我作为无责第三方,无端受到这一影响侵害,自如却明确告知对这个不予赔偿,有谁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这只能是,要么我国的法律体系出了问题,要么我国的道德体系出了问题!
概括一下上面,简而言之相当于,有人恶意地破坏你的东西,你叫他停止,他却不停,直到你对他说要拿起“斧头”抡向他,他才停了;停了后,你的东西有损坏了需要修,他说修的钱我只能赔你一部分,剩下的你还得自己出钱修;在破坏你的东西时,你使用这个东西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内心也受到了很大伤害,沟通配合也费了不少时间,你完全无责,他却说这个我不赔,也就是说你就得白白承受这影响、伤害与时间。
现在不是旧社会,这个是什么天理?
大家可能会说,既然这么难,你为何不打110,为何不打12345市长热线,为何不起诉,为何不找主管部门投诉......这些方式很多我都试过,具体效果你看一下我的文章《为什么会有“自如之恶”?》就知道了。如果很起作用,还会有网上的一片控诉吗?还会有我亲身经历的自如明知用水会漏水却不及时转移安置租客的恶行吗?
二、对不起,自如之恶我们罚不了
房屋租赁行业,其主管部门是房管局。鉴于自如在经营房屋租赁业务中的恶意侵害,我在4月1-3日走访了杭州市房管局和自如公司注册所在区住建局(区一级该项管理职能在住建局),投诉自如上述恶行,要求予以管理和处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我:
房屋租赁业务主管部门是房管局,对于房屋租赁经营业务,目前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我们处罚自如,也是需要有规定可依据才能处罚的;
我们接到不少关于自如的投诉,对于自如这样的经营房屋租赁业务的企业,我们管理时没有“抓手”,没有制约措施,就没法管理,房屋租赁业务管理这一块在目前可以说是“空白地带”;
自如也正是明白了这一点,知道主管部门处罚不了它,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甲醛房、接手房屋不好好装修、漏水了不负责任地处理等等,才会有这么多问题。
所以,对不起,自如的这种经营行为,我们处罚不了!
听了这番话,我很是震惊的,才知道目前是这番现状,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自如之恶”。
只是没想到,我们社会发展了这么多年,竟还有可以这么随意侵害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却免于处罚的事。
三、结语
以亲身经历写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个人鸣冤求助,当然对于不合理的、客观存在的侵害与影响,我也会坚定地去主张赔偿。
写这篇文章主要目的是为了揭露不合理现象,引起大家讨论思考,推动社会改善;是为了呼吁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管理规定,填补管理空白,管理恶行,维护住人民群众安心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