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把这本《高兴》长篇小说看完了,看得我意犹未尽,看完全书,最后的叙述也吸引了我。作者贾平凹为了写这个关于捡破烂的故事,如何把它写的更贴近现实生活,不只一次两次的到捡破烂居住的地方,与他们套近乎,甚至与他们同吃一锅。这个作品一写就是几年,改了又改,写了一遍又一遍,真是不容易。
其中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那天他像往常一样要去捡垃圾的居民区去 。一个绘画的教授也想去画些底层人民的生活,于是就一同前去。可一到那里,屋子里脏乱不堪,空气里散发着霉味与臭味交加在一起。他写到这里我就可以想象的出来,屋子里全是堆的捡来的垃圾,那垃圾晒发出来的味道能好闻吗。那绘画的教授借故就溜走了,他实在是受不了那里的味。而贾老师与他们聊到兴头时,居然脱了鞋坐上了炕,甚至还一同与他们吃了顿饭。当时他记录到,筷子递过来还粘在了一起,一看就是没有洗干净。可贾老师心想他们能吃,我就比他们高贵了吗。接过筷子甚至都没有用手头的纸擦拭一下接过手就吃了起来。他们一看贾老师真心不嫌弃他们这些社会最底层的工作,一下子就拉近了距离。看到这里我在想,要是贾老师把筷子重新去冲洗干净,那他们的心里肯定对他有一种距离感。也就这个小小的动作,让他们放下了戒心,把自已身边的故事娓娓道来。
所以贾老师能够写出一本好的小说不容易,只有深入了他们的生活才会有好的题材,才会写出真实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