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子.马蹄》中,庄子借物喻人,痛斥了上古时代的伯乐,认为人的“素”,“朴”都逐渐在伯乐的手里丧失。“齕草饮水,翘足而陆”本就是马的天性,但因为伯乐的“烧之,剔之,刻之,雒之”,对大部分马来说,无疑是让他们遭罪,可人类却认为自己在帮助它们获得强健的体魄及坚强的意志,可自然真的需要人类吗?不见得如此。如果是的话,那先前的野马又是如何生存下来的呢?
庄子认为正是这个伯乐,给世间的万物套上了枷锁。在人类的天性最美好的时代,人类跟鸟兽一同居住,又哪里知道什么君子小人呢!等到圣人横空出世,他们都去倡导所谓仁义,于是天下就开始出现迷惑与猜疑。人类本以为自己很了不起,没想到结果害的确是自己。
马本来生活在陆地上,饿了吃草,渴了喝水,高兴的时候就用脖子相互摩擦,生气的时候就背对背相互踢,马的智慧就只是这样了。待到圣人出世的时候,为了方便自己的乘骑,在马的身上加了一系列的“装饰”例如:轭木,勒头,辔头。那么马就会抗拒人类,或者可能偷偷地卸掉头上的马辔。所以,马的智巧竟能做出与人对抗的态度,这完全是伯乐的罪过。
但伯乐这么做就完全没有好处吗?当然不是。虽然伯乐沾染了人类的天性,但正因如此,人类也不是单纯的人了。人类开始思考,不同于伊甸园的亚当夏娃,有了羞耻之心。思考对人类是一件好事,可以让人类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毕竟目前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但人以牺牲他人的利益去增益自己,是不是就太过于自私呢?
是否应该顺其自然,主动权在自己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