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记事起,我家便有个不大不小的书房。
老杨喜欢看书,从《基督山伯爵》到《资本战争》,从《京华烟雨》到《盗墓笔记》,从《自然辩证法》到《商界》。
受他的影响,我三岁读幼儿画报,五岁背关关雎鸠。
可怜从小就会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我,一年级拼音照样不及格,还为此被老杨拎到书房胖揍了一顿。
我也不知道老杨为何酷爱读书,其实老杨他是个货真价实的理科高材生,逻辑思维严密,画的了设计图纸下的了检修现场。这点我可以证明,至少他修电灯泡是把好手。
据说老杨年轻时以独特的才气和近满分的高数追到了我貌美如花的我妈。虽然他们生下的唯一一个不成器的我既没有遗传到老杨横溢的才华也没有老妈绝代的风华。但这个故事还是告诉我们,学好高数很重要。
我初中时受《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启发,挥笔写下了人生中第一篇探案小说也是第一篇小说,满满五页A4纸,被我“不小心”放在了老杨的书桌上。
第二天,我发现第一张纸上的内容被老杨改的面目全非。
要不是因为那篇小说是老师布置的随笔要及时上交,估计后面几张也会被他涂改。
哦,对。后面那篇小说老师让我当着全班的面念出来。还好我脸皮厚,脸红心跳依旧一字一句的念完了,末了老师补充到,开头几段写的特别好,下次不要烂尾,再接再厉。
没办法,对我家老杨的崇拜又上了一层。
长大后,我妈偷偷告诉我,老杨年轻时很想去当个作家。
可惜那时写文章的不像如今这般被看好,迫于各种压力,老杨还是只能继续当他的优质理工男。
不然今天我走在街上或许会被人求着要老杨的签名也说不定。
就这样错失了一个装逼的机会,真是无奈。
其实也没什么,我这次中秋回家,老杨还是照样乐呵呵的进厨房给我端出大鱼大肉。
这么说,我突然想起来。不知从何时起,老杨进厨房的次数开始多于进书房的次数了。
我望着老杨两鬓发白的发丝,莫名的又开始难过。
那个在书房中无忧无虑的少年,也和所有人一样,输给了时光吗。
我给老杨泡了杯茶,他笑着接过,像往常一样调侃我。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纵使输给了时光,老杨依旧是老杨,有什么东西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
比如
我爱你呀,老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