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積もり只是工数。它与客户最终支付的金额对应。
但并不与納期对应。納期是另外商量的。
换句话说,見積もり的总时间和納期没有半毛钱关系。納期是可以额外谈的。
如果納期太紧,那你就要多派人做,如果人手不够,也就只能忍痛割爱不接这个项目了。
竞标也是,要做見積もり。亏本的买卖要斟酌。
工数的单位:
人/月
工数:完成项目必要的人数。
单位:一个月干完需要的人数。
工数 x 月工资(元) = 项目费用。月/人
一个人干需要几个月,和一个月干完需要几人,在数值上是一样的。
乘以的也是月工资(元)。
工数 x 月工资 = 项目费用。人·月
总作业时间。人数乘以时间。各人乘以各耗时间,再求和。
总工数一定,即总价值一定。
要的急,要么加人让时间变短。
人不够,要么加长时间。
项目的总价与纳期没有关系。
注意区分 見積もり 的时间,和 实际作业 的时间。
前者决定项目收入,后者决定纳期。
30小时的活儿,也能3小时后交,只要加人数即可。
人数多了,但串行作业时间变短,每人付的薪水也不多,实际上总体的项目价值并不会因为项目要的急或不急而变化。(加班其实不能算。你人手不够可以不接,但我并不愿意让你加班做。)
客户理解错了,你在保证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还要保证用户的面子。
只是自己明白不行,还要明白客户错在哪里,然后才能合理引导或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