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
当一个人患大难,自身的生理和精神都达到难以承受的状态的时候,一个强烈的坚定的宗教信仰所发挥的支撑作用远远大于心理医生的疏导,是极为有益的,教会和教友之间的关爱和鼓励,人对神生出的盼望和信心,是其能继续活下去,甚至有可能渡过难关的基础,其产生的正面作用是难以估量的。
所以,今天即使科学发达了,哪怕是无神论作为统治阶级了,在国家的宪法里也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不信宗教的人不应该去攻击或歧视信仰宗教的人。
负面:
宗教徒在自身信仰可以自由表达和聚会等前提下,越过上帝提到的“我要定你的境界(出埃及记23)”,去攻击或干涉世间没有宗教信仰或其他宗教信仰人的生活,不恰当的应用了传福音的大使命的原则,这是不对的。
另外,对一些在灵命程度没有那么高,或上帝给他现阶段的感动没那么深,要求没那么高的人,都要求其必须按时聚会、奉献、参加事工等,甚至说信徒与非信徒之间绝对不能恋爱结婚等,打着上帝的旗号干涉他人的感情,用宗教组织小团体去束缚他们的生活,这些都是不对的,是负面的。
其实,如果上帝对某人真的有什么要求的话,如你必须每周来聚会,你必须为上帝给教会奉献,你必须娶或嫁一个特别属灵的信徒等,个人觉得上帝会通过很多生活的中的见证来向这个人显明,而不是通过某些宗教组织或教条来恐吓性暗示或约束。
比如,某人有个感动,觉得上帝要她每周都要参加教会聚会,那他应该给她一个能够承受的身体条件和应有的时间,有很多人是一周就休息一天的,去教堂路远交通不便,当然如果他去了觉得前所未有的舒服,那也行,但如果他确实很疲倦,而且去一趟几乎就占了半天的时间,一周变成只休息半天了,那么这时就不能把圣经里的那句“不能停止聚会”无条件的绝对化适用与他身上了,毕竟上帝没给他创造那么好的条件,也可能就没有对他有那么严苛的聚会要求。
再比如说,一些教会把信徒与非信徒不能婚姻绝对化了,某个信徒既没有单身的感动和情愿,但也在教会内找了很久没找到合适的,都要过适婚年龄了,此时教会如果仍固执坚持不能找外帮人,但教会自身又不能帮助其解决问题,显然就很难说不让他找外帮人婚姻就一定是出自上帝的旨意,因为违背了另一个原则,出自上帝的,上帝必会负责。
还有很多,以后可以一一交流吧,总之,科学再发展,也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所以,要允许正常的宗教的存在,甚至对于一些处于大难中的人,要鼓励他们通过宗教信仰走出困境,但对于宗教的捆绑性和某些非正常的绝对化极端性理论,要积极的予以澄清,使得大家生活中有盼望,活的健康喜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