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暗恋进行到底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在爱情里,如果你一直考虑“自尊”这个问题,那么只能说,你最爱的,仍然是你自己。
舍弃自尊,甚至舍弃自我是多么的不容易。而今热播的《再见前任》,也不过是一点小事爆发冷战,随后谁也放不下面子,就此现任变前任。
面子,在我们大多数人的心里,地位高过爱情。我们常常爱自己,胜过爱爱情。
可在茨威格的笔下,比起美到极致的思恋,面子又算得了什么呢?
甚至,生命又算得了什么。
茨威格的语言有多美?
是一种深深剖析了一个人内心之后,从血液中沸腾出来的情怀里洋溢着的美和优雅。该想象是怎样的一位男作家才会拥有如此细腻的心思,能够把一位女人的心思刻画地如此的淋漓尽致、刻骨铭心。
难怪豆瓣上关于这本书有一条要上天的热评:茨威格,妇女之友。
我觉得还不够全面。在书中,从13岁的怀春少女,到浑身散发着成熟美的少妇,她们的心里都似乎被茨威格入驻。茨威格占据的,读懂的,何止是一个女人,更是代表了无数用尽了全力去爱却爱而不得的痴人。
好的文学艺术是极致的,作者擅长用一种极致的方式去收集普罗大众的喜怒哀惧,塑造出一个典型,在高于生活的信条上让人们仰望,又让人们感受到无比亲切熟悉的相通性。我们的生活中通常不会见到真如这位陌生女人痴情到绝望的朋友、亲人,但我们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有过如她一般的心情、等待、痛苦、落寞。
陌生女人的暗恋,是维系了她生命全部的纽带。从少年到长大,从一而终。有的人暗恋了一个月,而她暗恋了一生。她是将暗恋进行到底的那一个。
显然,陌生女人是自卑的。在她的眼里,作家是一位完美无瑕的人,他的音容笑貌、他的彬彬有礼、他的眉间雨雪、他的洒脱不羁,甚至是男人身上普遍的多情与滥情,在她的心中都是无可挑剔的完美。自始至终。
13岁,那是她初见作家的一年。对比造成的落差,在她和作者相遇的瞬间做了最好的铺垫。作家到来之前,那座房子是吵闹的、喧嚣的、粗鲁的。但是作家的到来改变了一切。
茨威格是如何写这最初的相遇的呢?我想,大概只有“一眼万年”才能概括吧。
“我梦见的是一位白发老人,戴着一副眼镜,慈眉善目,可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你现在的模样还是和过去一样,你的样子始终没有任何变化,岁月在你身上飘然而过,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你穿着一套迷人的浅褐色运动服,总是两级一步地上楼,动作像个男孩一样轻盈。
你把帽子拿在手里,所以我一眼就看到了你那生机勃勃的脸,以及漂亮、有光泽的头发,我的惊讶简直难以言表:真的,你是那么年轻英俊,身材颀长,动作灵巧,我惊讶得吓了一跳。你说是不是很奇怪,在见到你的最初的瞬间,我就非常清晰地感觉到了你的独特之处,我和其他所有认识你的人都很意外地在你身上感觉到了这一点:你是一个具有双重人格的人,既是一个情欲旺盛、放荡不羁、沉迷于玩乐和冒险活动的男孩,又是一个在你从事的艺术领域里无比严肃、尽职尽责、博览群书、学富五车的男人。我当时无意识地感觉到,你过着双重生活:一种生活有着明丽的一面,可以对外界开放;一种生活则是十分阴暗的一面,这一面只有你自己知道。后来每个人都对你有这种印象。这种隐藏最深的两面性,你自己的这种秘密,我这个十三岁的女孩,第一眼就感觉到了,当时像着了魔似的被你深深吸引住了。”
歌德在《少年维特的烦恼》里写:哪个少年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
一如梁羽生说过的:中年心事浓如酒,少女情怀总是诗。
茨威格的话就直接多了:“亲爱的,当时的你对我这个孩子来说,该是怎样的一个奇迹,该是怎样一个诱人的谜团啊!”
所以我们看茨威格的文字吸引我们的地方在于何处?歌德大佬的话,是一个站在高高山顶上的人,俯瞰着青春期里悸动的少男少女发出的长辈式的慨叹;梁羽生的话重点表达的是前一句;只有茨威格,简洁明了。奇迹、谜团,这两个词语,就是少女的全部。
一切只是开始,茨威格接着用更为简简单单的相遇,刻画出了一个风流倜傥、眉目间都是戏的男人。
“我情不自禁地为你打开大门,也因此挡住了你的路,我俩差点儿撞在一起。你看着我,目光温暖、柔和、深情,冲我含情脉脉地微笑着。不错,我无法用其他词语来形容,只能说是含情脉脉地向我微笑。然后,你以一种非常轻柔,近乎亲昵的声音对我说:‘多谢,小姐。’”
对作为读者的我而言,我不得不感叹茨威格驾驭语言的能力。他是多么会运用adj啊,没有比喻没有排比,只是寥寥几个定语和状语,就足以让世间无数读者为之倾倒。
而对陌生女人而言,这段无可救药的暗恋,只需一个眼神,就此开始。
暗恋,永远是人类难以解答的难题。因为未知,所以更吸引人;因为是“暗暗的”,所以一方的付出是另一方不懂的,落差可以造就落寞,同样可以造就成就感和更高的欲望。我想,陈奕迅歌里唱的无比合适:“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她就这样静静地、默默地爱上了这位邻居,这位风度翩翩的作家。从邻里到远离故地,从眼睛里散发着纯真光芒的孩童,到胸脯逐渐隆起的少女;从看到来来往往的客人出入作家家里只会感叹作家的交际见识之广,再到看到有女人到来心里默默疼痛的微妙变化,我们从茨威格写下的心灵独白里看到了一丝惆怅,看到了一个女人成长的心灵变迁,看到了岁月匆匆流逝的残忍。
“我对你的激情依然如故,只是随着我身体的发育,随着我情欲的觉醒,这种激情变得更为炽热,开始含有肉体的成分和女人的气息。当年那个按响你家门铃的孩子,有的只是懵懂无知的愿望,她无法预料的是,她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奉献给你,委身于你。”
她成功了。作家接受了她。话又说回来,作家怎么可能不接受呢?她年轻漂亮、天真烂漫,面对喜欢的人永远乖巧地像一只小白兔。对风流成性的作家而言,这大概是他无数艳遇里质量颇高的一次了吧。她怀孕了,出于她以为的爱情,她把孩子生下来;她堕入风尘,只为让这与他有同样眸子的结晶不受苦、有良好的生活环境。她从不找他,她不愿因为自己的一厢情愿而让他担负着包袱活着。
然而最后,一切还是以悲剧的形式结束。他们后来又相遇过,也曾拥抱和共眠。清晨醒来的时候,作家依旧会亲吻她如玉的额头,送她她送给他的白玫瑰,她当他是唯一,他只当她是芸芸众生里风尘已久的普通一位。
她始终把自己看得很低,在她的心里,作家可以肆意地沾花惹草。她不会指责他,她只想做那花草中的一丛:
“我并没有觉得意外,从童年时代起我就知道女人是你永恒的客人,可现在我突然感到有种肉体上的痛苦,我心里的某种情愫绷得紧紧的,恨你和另外一个女人这种明显的肉体上的亲密接触,可同时自己又渴望得到它。我当时有种孩子般的自尊心,或许现在还保留着,那一整天我没去你家楼下。可这个赌气反抗的夜晚让我的身心异常空虚,这一晚是多么可怕啊。到了第二天晚上,我又低三下四地站在你的房前,一直等下去,正如我命中注定站在你紧闭着的生活面前一样。”
她爱在他生日的那一天偷偷地、不署名地送他白玫瑰。多么卑微的爱,就如同写过《红玫瑰和白玫瑰》的张爱玲的另一句话写得那样:“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她的孩子死了,她的生命也将走向尽头。临终前,她把所有他不知道的一切写成书信,送还给作家,也展示给我们。
这个剧情放在现在,估计豆瓣评分不会超过5.0,估计会差评漫天,如夏夜星点。
可这是接近100年前的剧本,不由得让人感叹,后人只是在无限套用到厌烦,而茨威格简直是鼻祖。
茨威格对女性心理的揣摩是大师级的,当然,说这话很可能会引起争议,我查阅了一些资料,有一种批评的声音是说茨威格以一个男人的身份去刻意把女性卑微化,并藉此满足自己作为男人的种种精神需求,并指出,茨威格本人也是自卑的,否则不会用这种方式写作。
观点千差万别,我不愿投入太多思绪。前些日子,每天读相关篇目的时候,我的心都是平平静静的。不为老套的情节,只是欣赏茨威格的文笔,欣赏把这份对女性心理的揣摩变成文字跃然纸上的功夫,欣赏着细腻而魅力无穷的语言艺术,欣赏到无法提笔为断断续续的某一章去写读后感,欣赏到认真手抄了一段又一段。我常常想,有些好的作家的的确确是天赋异禀的,那是普通人再刻苦钻研锻炼,都会在字里行间弥补不了的一种灵性。
如果说这本书里有什么是我不认同的,大概依然是这如同黑洞的暗恋,和这卑微到尘埃的爱情吧。我希望身边的所有女孩,都别摊上这样的爱情、这样的男人。人如果真的活成了文学作品里潇洒的样子,一定会很苦吧。
将暗恋进行到底,那是传奇的故事,但注定是不属于我们的恋爱方式。外国人常说“情爱”,而我们常常说的是“恩爱”。所谓恩爱,就是在证明着最好的爱情,是相互的。《中华活页文选》里有这么一段话,深得我心:
“大约爱到深处变成了恩,
你予我一份,
我再还你一份,
你来我往,
相濡以沫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