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曰理。
所谓理即物理。物理又可以分为事理、情理,事理指自然变化的规律、事物发展的规律,情理则指社会伦常、人心道义等。
如何将这种玄乎的理与文相结合?简而言之,为文要识于理,又要合于理。
具体说来,那些不符合自然变化、事物发展规律的文章,自然不是好文章。姚永朴曾引魏禧语道:“天下事理日出而不穷,识不高于庸众,事理不足以关系天下国家之故,则虽有奇文与《左》、《史》、韩、欧并立无二,亦无可作。”姚永朴所突出的“识高”,即是要能把握天下事理,这是写出好文章的先决条件。
至于“合于理”,则是要将那些违心立论、伤风败俗、哗众取宠、夸张失实、低级趣味之文一扫而光。如姚鼐《礼笺序》,其中“古人不能无待于今,今人亦不能无待于后”,此即万世之公理(识于理);遵循此理,姚鼐以为金榜的《礼笺》有与己平素所论暗合的,有令己“俯首悦怿”的,也有让姚鼐不敢苟同的,这样的评论即立心不苟,而非哗众取宠、夸张失实,以示好于求序之人(合于理)。
《古文辞类纂》录有柳宗元《桐叶封弟辩》一文,如“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要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过也”一段,对于“君无戏言”及周公之过进行驳斥,是为识高、合理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