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
麋鹿小姐其实就是——迷路小姐,我习惯叫她雪儿,我们认识算不算是相见恨晚啊?应该不算,因为早也早不哪里去~~我大一她大三,所以我们的相遇应该算是刚刚好!
我们是在排球队认识的,那会儿她是主力,我是替补,严格意义上我连替补都算不上,因为打的太烂,要是现在,我肯定自尊心受不了直接就走人了,哪里好意思继续再呆下去,可是毕竟那时的我不是现在的我,所以我就死皮赖脸也好,天真蠢傻也好,我确实一直呆在了队里
当时的主教练是大四的学长,是他不嫌弃我,也可能是我太努力认真,(现在想想也还算是看得起那时认真的自己)他不好意思赶我,所以我愣是在排球队继续呆了下去,就这么着,我和麋鹿小姐才进一步认识了
我打球是教练教的,一点一丝,极具耐心,以至于到现在,我虽能力不够,但好歹也能臭不要脸的说,嗯,排球我还能打一下!其实我感激他的不止是他教我排球,更重要的是他没嫌弃我,也没放弃我,这种温暖是暖到骨子里,一辈子也不会忘的那种,所以到了今天,我仍对他心怀敬畏。因为太自卑,因为担心拖队,如果球在自己这里落了地,那你就是对不起整队的人。所以在排球队的有段时间还蛮难过的,主要就是自尊心受挫。就像我们记得皇马的贝尔,C罗,伊斯特,剩下的呢?一样的道理,教练教我安慰的我都有限,一个队里又不止我一个人,何况我还是一个不及替补的队员,所以,大多数时候我是靠着自己的精神毅力支撑过来的,而那份精神支持,很大一部分来自于麋鹿小姐,因为她相信我笃定的眼神,因为她支持鼓励的话语,因为她说:“我也是曾经的你”,我至今仍记得她说这句话的眼神。
麋鹿小姐是新疆姑娘,长的好看,又天生的一股霸气,所以她从你身边高冷路过的时候,你是不怎么敢和她对视的。她打起排球,那叫一阵飒爽,场上我是断然不敢接她的球的,太猛了,我担心我的小身板,遭到暴击(哈哈哈~其实她也没那么彪悍,我夸张了些),但是!球确实猛了些~~
正是因为她的霸气正漏,所以呆在她身边,就特有安全感。之前我们一起去旅游,从车票到住宿,到各个景点的规划,路线,到当地各种美食看点全是她一个人在做,我就像个傻子一样,只带着脚,跟着她就好。其实旅游时间很辛苦的事,因为要规划太多事不能出错,说是件身心疲惫的事应该不为过,但也确实有很多乐趣,具体的非亲身经历不能体味。
昨天晚上,我和麋鹿小姐一起吃饭,还说到旅游的时候一件很囧很有意思的事,结局就是她生拉硬拽把我从超市拖了出来,因为我干了一件让她超级丢脸的事!!!
(只可私聊不可语焉!)
不常见面
麋鹿小姐在我上大二的时候就很少联系了,因为她离开学校去实习找工作了,我没法想象她奔波几个城市去找工作的场景:拖着大箱子,来到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城市,实地求职,想想都觉得辛苦,她说其实真的蛮辛苦的,住的地方小的要死,同伴生日自己兜里的钱连一顿好的都请不起,更别说是生日礼物了,但更痛苦的是迷茫——因为你不知道你还要再奔波几个城市才能停下来,你不知道你的下一份工作是什么,你也不知道接下来迎接你的是什么,你甚至都不知道你究竟还能撑多久。
好在有天眷恋,麋鹿小姐最终在一个她很喜欢的城市,落了脚,找了一个很满意的工作。她一直都在做自己喜欢的东西。进了一家传媒公司,她和同事一直在为一个微博公众号努力着。因为她这个编剧的努力,写的文案,剧本,拍的MV,他们在微博流量的排行榜有18直接飙升了第四。所以她们老大才对她这么好,放了她两个月的假回校准备毕业的事宜,想想还真是佩服!
ps.这个城市,刚好就是当初我们一起旅游的城市,所以她总说,我今天看这里的风景,总是能想起你,想起当初的我们!
<一点点>
冰淇淋红茶+奶霜+补丁
半糖这个背影还有Sei
超级好喝
毕业前的最后一次约会!
麋鹿小姐要毕业了,她把自己很多东西,洗洗弄弄,联系了一个贫困村,拎着十几公斤的蛇皮袋子去邮局,把东西都给人家寄了过去,她说,也算是做点有意义的事。其实她不知道,她的这份有心和善良是多么的发光!也许这是我和她最后一次见面了,下一次相见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她坚决不让我送她离校,她说,我一定会哭的!我一瞬间鼻尖酸楚,也想不出说什么。
曹文轩说:“天空底下是什么?是一幕幕的离别!”我当时觉得这话既悲观又伤感。可是,离别常有,又怎能不伤感悲观!但是无论怎样,我得留下这些美好的记忆,多年之后,倘若我也被生活困住了头脑,还能在这里找点记忆!
希望我的麋鹿小姐,不再迷路!
长大之后的友谊不像小时候
自私的不够纯粹
付出的也不够纯粹
但我还是希望
你有一份美好纯粹的友谊
——酒馆的小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