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养了一只小流浪猫,田园橘。
第一次见他是在家楼下的菜市场,很小一只刚刚满月,一摸一把骨头,伸手去撸,就趴在我的鞋子上,还没有鞋大,不愿意走。当时就起了歹心,想抱他回家,但无奈这只猫咪有主人,菜市场一个杂货店的老板,目测是养来抓老鼠的。这种猫不会给它食物,除了有个落脚的地方和流浪猫没有两样。
第二次去找他,被告知丢了(不知道是自己走丢了还是主人把它扔掉了)。一下子很后悔,当时就应该带他走,他现在多半是去了天堂。
第三次,一天晚上路过菜市场我打算去找找他,一进去就看见他在一个手推车下面,小小一团,一动不动。犹豫了一下,决定带他回家。
带回去洗澡,吹干,捉跳蚤,内外驱虫,冲奶,喂食泡软了的猫粮,教他用猫砂。带去医院体检,说是炎症很好,现在在喂药。
他第一次吃猫粮的样子,我现在还记得。我把猫粮盆儿放在地上那一刻对他来说像是小学生的下课铃声,铃声一响,一个箭步冲到盆儿前,低着头开始疯狂进食,很快吃完。我就确认了是一个没有吃过饱饭的小流浪呀。
现在已经在家呆了一个星期了,和原生猫姐姐打了四天,最近才开始彼此能相容。
因为捡回来的时候太丑,顺口取了名儿叫小丑。
捡回来第三天的时候,我对象还在和我争论他到底想不想被圈养,我们打赌。把它放在大门外,如果它选择离开,就治好病了让他走,如果它自己回来就继续养他。
把它放出去,它往外探了两步,我很紧张,我不知道他想不想离开。但是庆幸的是,就只探了两步,小丑便跑了回来。
如果说这是证据一的话,
昨天小丑一只叫,对象嫌他烦打开门假装把他扔掉,好家伙,嗖一声就跑回来了,一点儿都不犹豫的。
这是证据二。
对小丑来说,他应该不想回到可以满世界乱跑,但是连吃的都找不到最远也跑不出一个菜市场的日子了吧。
所以我说,野猫会羡慕宠物猫。
但是我的大猫,原生姐姐,取名大嘴,才是会在我开门的时候跑出去呢,甚至跑到电梯口。
围城有一段话,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说的就是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