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时候,看过毛姆的长篇小说《月亮和六便士》。
据说,六便士是当时英国最小的货币单位,有个朋友对毛姆说,人们在仰望月亮的时候,常常忘记脚下的六便士。
毛姆觉得这个说法很有意思,就起了这个书名。看过这本书的人对情节应该不陌生,生活与艺术、理想与现实,作为20世纪的流行元素,被作者巧妙的作为文章主题。
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而六便士,则代表现实。
有点扯远了。
我本人是很崇拜毛姆的,我公众号的介绍就引用了他的名言,也是本书的书名《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毛姆的创作涉猎很广,包括小说、剧本、评论、随笔、回忆录等。这本书就是他的一本随笔录。说他是文学界八卦的开山鼻祖,一点也不为过。
毛姆认为通过作家的生平来关照作家作品,是很有趣的角度。
当然他的随笔风格也是独具一格的,没有过多理论的阐述,没有带有个人主观色彩的评论,有的只是风趣幽默的笔调,沉稳老练的行文逻辑,因此赢得了大批读者的芳心。
1954年,他的随笔受到了英国女王的青睐,获得了英国皇家荣誉勋爵封号。
最可贵的是,他不在意文学评论家或批评家的意见,以极其放松的语调,讲述着文学史上有着重要地位的巨匠们的“绯闻八卦”。
就像译者所说:你能感受到他的刻薄、毒舌,但内心又极具情怀,待人待事的热爱与憎恶的双重情感。
翻开目录,你会发现这本书其实只有三个部分,看章节名也很好理解。
1.怎样读书才有乐趣
我们的一生中会读很多书,上学的时候,为了应付考试,不得不读有利于我们成绩的书。
在毛姆看来,这就是阅读的功利性。功利性的阅读,很少会带给我们愉悦的享受。而毛姆认为,读书应该是一种享受。
如果你不享受阅读,那它们将会对你毫无用处。
此外他还特意强调,读书也不能人云亦云,关于畅销书我们不能一味地肯定或否定。他不主张读者去阅读不喜欢的文体,认为愉悦才是阅读的第一要务。
其实写到这里,我自己很有感触,我平时爱读小说,关于散文或者是随笔,阅读的兴趣就没有那么大。有时候也想逼迫自己多读一点这类文章,但总是看不了几页就昏昏欲睡,给自己的阅读也带来了一些困难。
于是我想了一个办法,把这类书籍或文章,随手放在家里的任何角落,比如早上热牛奶、煮粥的间隙,拿来读一两篇,或者放在沙发上,看视频等广告时瞟上几行,一年下来,也能读上不少。
但是这个方法不一定对所有人适用,关键还要看你是否真的感兴趣,想改变阅读的风格。
2.怎样的人写出怎样的书
第二部分作为本书的重头戏,毛姆在这里挖掘了10位世界级文豪的私生活,以此证明,好的文学作品都是来源于生活,与作家本身的经历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这部分写得非常有趣。
比如狄更斯与其代表作《大卫·科波菲尔》。可能在外国文学课上,老师只是着重的介绍了他的代表作,里面的人物形象、写作手法、后世影响等。
在毛姆这里,你了解到了,狄更斯是一个身材矮小却相貌不凡的浪荡公子。他的一生,从未爱过自己的妻子,却先后爱上自己的两个小姨子。而且生活奢侈,甚至包养做演员的情妇,并生下私生子。而他的文学作品中,这些生活中的人,也成了他自传体小说《大卫·科波菲尔》的人物原型。
司汤达也是生活极其奢侈的人。他对母亲自私冷漠,对爱情极度渴望却不够忠贞。他身材矮胖,其貌不扬。一生多次恋爱,却都以失败告终。五十多岁还在到处求爱,几乎都遭到拒绝。
正是由于这样的人生,他笔下《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个极令女性着迷、拥有自己所没有的魅力的男性。他把自己全部的性格,都赋予笔下的人物,描绘出一幅可鄙、可悲、可憎的人物画卷。
而写下《呼啸山庄》的艾米丽·勃朗特则是把自己的性格同时赋予了笔下的两个主人公。凯瑟琳是勃朗特本人,因为她们一样任性而充满激情;希刺克利也是她,承载着她对世界的愤怒、对人类的憎恶和蔑视。
巴尔扎克的虚荣与挥霍无度被作者如实阐述,他也只有在负债累累的压力之下,才能写出最好的作品。一旦压力稍有减轻,他反而丧失了灵感。
还有福楼拜,在他15岁的时候遇见了26岁的施莱辛格夫人。这个女人,是这位伟大的文学大师一生的挚爱和遗憾。
这样的故事在本书里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由于毛姆身处文学圈子,内部的小道消息所知甚广,所以在评论这些作家和代表作的时候,可以说是如数家珍。
每篇文章,无论你翻至哪一页,都能感受到他随处闪烁的诙谐和幽默,吸引着你再往后翻看。
这些故事,也证实了他的观点——
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作品,取决于他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我们才希望了解那些优秀作家的生平,了解他们个人经历中的东西。
3.怎样思考就有怎样的人生
第三部分,占有很少的比重。几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毛姆的思考历程,准确的来说就是他的世界观。
世界观,在哲学上定义为:是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而哲学就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结合。
这一部分有不少哲学的概念。一份成熟的阅读随笔,加上哲学感悟,可以说是锦上添花。
毛姆说,在每天的清晨,他都会读一会儿有关哲学的书籍,这样能激起他一整天的活力。
就像一些伟人所认为的,哲学是有利于他们思考的,具有提神醒脑的作用。
在这一章中,毛姆简略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对哲学兴趣的起源,伦理学和宗教学以及对他思想中真善美的影响。
当然,其中不乏一些他自己阅读的过程和其他作家的趣闻轶事。
总之,这本书读下来一气呵成,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爽”。
让我把早已经还给老师的一些外国文学作品和作家联系起来,也坚定了我每隔一段时间要读一读外国文学作品的决心。
其中一些关于“畅销书”的理解可以说是很超前,而且放到今天也不会觉得过时。
当然,如何毫不费力的读完一本书,尤其是名著,我认为毛姆已经交代的很清楚了,了解作家的生平,了解他的经历,不仅仅会增加阅读兴趣,还能帮你更深刻的体悟整本书的意图。
而且,毛姆的语言真的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导致我周末用了将近一天的时间也没有整理完读书笔记,只能找时间再完成这项工作了。
关于毛姆的这本读书随笔,最后我还是想引用一段译者的话作为结尾:
聪明的作家没有他深刻,深刻的作家不及他有趣,有趣的作家又不如他深沉。
对文字,毛姆有极高的要求。光是阅读他的文字,就已是一场美的体验。
下周想要跟大家分享的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代表作《东方快车谋杀案》,通过小说,聊聊写作,希望你们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