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法则——《人类简史》第十二章

除了金钱和帝国之外,宗教是让人类统一的第三种力量。前面的章节提到,人类社会所有的社会秩序和阶级都只是人类想象中的产物,所以十分脆弱,而宗教的重要性就在于让这些脆弱的架构有了超人类的合法性,从而确保社会稳定。宗教有两大基本要素:

(1)宗教认为世界有一种超人类的秩序,而且并非出于人类的想象或是协议

(2)以这种超人类的秩序为基础,宗教会发展出它认为具有约束力的规范和价值观。

虽然宗教有可能让各种社会和zhengzhi秩序合法化,但并不是所有宗教都能做到这点。某个宗教如果想要将幅员广阔、族群各异的人群都收归旗下,就还必须具备另外两种特质。第一,它信奉的超人类秩序必须普世皆同,不论时空而永恒为真。第二,它还必须坚定地将这种信念传播给大众。换句话说,宗教必须同时具备“普世特质”和“推广特质”。公元前1000年间,才开始出现具备普世和推广特质的宗教。这可以说是史上最重要的革命之一,对于人类的统一有重大贡献,绝不亚于帝国或金钱。

| 泛神论

泛神论认为,人类的规范和价值观不能只想到自己,还必须考虑其他动物、植物、精灵和鬼魂的想法和利益。所以像这样的宗教往往单纯以地方为考虑,只着重当地的位置、气候和现象。毕竟,多数采集部落毕生的活动范围不会超过1000平方公里。为求生存,住在某个特定山谷里的居民,需要了解的就是关于这个山谷的超人类秩序,并调整自己的行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试着说服某些遥远山谷里的居民遵循相同的规则。

| 多神教

农业革命开始,宗教革命便随之而来。以往狩猎采集者采集植物、猎捕动物,认为动植物和人类拥有平等的地位。但农民越来越希望能对自己的家禽有绝对的控制权,不过这种控制十分有限,所以发现原先信仰的神也无法再满足人类面临的各种问题,比如怎么才能保证母羊能怀孕、生下健康的羔羊?怎么阻止致命流行病的爆发?后来逐渐就开始出现掌管生育、掌管气候、掌管医药的各种神灵概念,人类希望通过对某些神灵的崇拜,来换取对其他动植物的控制权,这时多神教信仰便应运而生。然而多神教并不一定认为宇宙没有单一的权柄或法则。大多数的多神论甚至泛神论,都还是认为有一个最高的权柄,高于所有其他神灵、恶魔或是神圣的石头公。

真正让多神论与一神论不同的观点,在于多神论认为主宰世界的最高权力不带有任何私心或偏见,因此对于人类各种世俗的欲望、担心和忧虑毫不在意。因此,要向这个最高权力祈求战争胜利、健康或下雨,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因为从他全知全观的角度来说,某个王国的战争输赢、某个城市的兴衰胜败,又或是某个人的生老病死,根本不构成任何差别。

要接近这个宇宙至高的权力,就代表要放下所有的欲望、接受福祸共存的事实,坦然面对失败、贫穷、疾病和死亡。

后来教徒发现有些事情还是得找那些专精某些领域的神才行。这些神只专精某些领域,而不是无所不包,所以有掌管福德的象神、财神和智慧神等等,但这些神都还是各有私心和偏见。这样一来,人类就可以和这些神谈谈交易,靠神的帮助来赢得战争、打倒疾病。像这样的低位神灵数量繁多;因为只要开始把全知全能、位阶最高的权柄开始分类,可以想见必会分出不止一位神灵。

从多神教的概念向外推导,结果就是影响深远的宗教宽容。一方面,多神教徒相信有一个至高无上、完全无私的神灵;但另一方面,多神教徒也相信有许多各有领域、心有偏见的神灵,所以对于某个神的信徒来说,很容易能相信有其他神灵存在,而且也相信其他神灵同样神通广大。多神论本质上就属于开明,很少迫害异教徒。

| 二神论

多神论除了促成一神教,也促成了一些二元论的宗教。二元论宗教信奉着善与恶这两种对立力量的存在。二元论与一神论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相信“恶”也是独立存在,既不是由代表“善”的神所创造,也不归神所掌管。二元论认为,整个宇宙就是这两股力量的战场,世间种种就是两方斗争的体现。

另一个关键的二元论概念,就是认为身体和灵魂、物质和精神是有清楚区隔的。善神创造了精神和灵魂,而恶神创造了物质和身体。根据这种观点,人就成了善的灵魂和恶的身体之间的战场。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