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音机靠坐在床头
贪玩的少年抱着漫画书不放手
陪我入睡的 是月亮的忧愁
和装满幻梦的枕头
——赵雷《少年锦时》
文|笙笙不兮
今年有两个人在《歌手》的舞台一炮而红,一个是哈萨克斯坦来的进口小哥哥迪玛希,另一个就是背着吉他唱《成都》的民谣歌手——赵雷。
作为颜值与实力并存的小鲜肉,迪玛希凭借一首经典法语歌,用广到惊人的音域,瞬间让所有人张大了嘴巴。
那是空灵低婉的听觉震撼,看他的现场,让不可触摸的歌声都有了美丽的实质。
相比于小鲜肉迪玛希,赵雷就像个有点腼腆的邻家大男孩。他没有酷炫的演出服装,背着一把吉他登上舞台。
当灯光照亮他低垂的眉眼,第一句歌声随之响起,我的心一瞬间被揪紧。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那是真正经历过生活淬炼的质朴音色,把走过的地方,遇到的人,经历的事,都融化在一首首安静的歌曲里,那么接地气,从平凡的生活里邂逅浪漫。
我是个对民谣没什么执念的人,偶尔遇到一首喜欢的歌,同一位歌手的歌曲列表,也并不是每首都像成名曲那样值得单曲循环。
不过最近,还真是被赵雷实力圈粉。
有故事的歌手,会把气质与歌声融在一起。
他不唱歌,背着吉他就自带忧郁气场;他一开口,穿垮裤长衫也照样文艺沧桑。
特地去查了赵雷的创作经历,和想象并无大的出入,却也因为他的执着心生敬意,觉得他当得起今天获得的所有荣誉,今后还值得有更大的舞台,让赵氏民谣唱进我们心坎儿里。
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男孩,因为骨子里对民谣的执拗,叛逆地选择17岁退学,在北京的地下通道当起了地下歌手,每天只能赚二十几块钱,勉强果腹。
这些苦楚他很少提起,一日日地挨下来,把生活的艰辛谱成音符,把微小的幸福凝练成句,字里行间,都是生活里朴实常见的美好。
他行走在陕西、甘肃、云南、西藏的旷野,孤独与寂寞,从背起行囊的那一天起,就变得比一日三餐还难以摆脱。
在同龄人因为学业友情爱情而喜怒哀乐,互诉衷肠的相伴中,陪伴他的,只有一把吉他。
那把吉他,陪伴赵雷走过成都的酒馆,走过丽江的石桥,走过凌晨的集市与北方的秋凉。
一个挂满辣椒的农家小院,一条被雨打湿的青石板路,还有他最爱的那家成都小酒馆,都成为歌曲里一个个温暖的画面,用他经历过的孤独,成为我们耳边的陪伴。
民谣一直是小众的,不温不火,生存堪忧。
年少时我们不懂民谣,更喜爱热烈明朗的曲调,期待自己的人生也如歌词里写得那样绚丽美好,爱与恨都要淋漓尽致,浓墨重彩。
等有一天突然爱上一首歌,曲子里有淡淡忧愁,所有的情绪都很克制,想念与不舍,遗忘与缅怀,都在吉他的拨弄里声声入心,把歌词唱进骨子里。
这或许就是民谣的神奇。
它不聒噪,有着经历过风浪的恬淡娴雅,爱它的人,一定都会从歌曲里找到某一刻相似的心境。
体会过俗世浮沉,品尝过宿醉苦酒,当漂泊的心想要停靠,走过的路不想遗忘,哼一支小调,唱一曲民谣,或许才能给我们饱经风霜的灵魂,一个最温暖的慰藉。
如今,赵雷已经31岁了,可无论台上还是台下,他的眼神都和17岁时一样的清澈,说话耿直,有点谦虚也有点羞涩。
在成都的小酒馆,他一字一句慢慢唱:“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生活清贫又遇瓶颈,他在深夜的酒吧渴望田园,用音符作笔,脑中作画:“我没有擦去争吵的橡皮,只有一支画着孤独的笔”;
对那个曾经帮助过他的姑娘,他写下一封一封未寄的信:“我这边的一切,总的来说还算如意”;
……
他把歌词写得那么暖心,却不太擅长应对陌生人的赞美。
据说在一次演出中,台下有个姑娘冲出来朝他大喊“我爱你”,赵雷听到楞了一下,尴尬地接了一句“我爱成都”。
真庆幸,在遍尝生活辛酸,尽收人生百态之后,他还依然保留17岁时的清澈,守着对音乐的初心。
当听歌的人都已长大,他还是那个留在时光里的少年,把岁月的风霜酿成美酒,把姑娘与故事写进心事。
我们都曾是少年,都渴望过放纵与流浪,我们在现实中跌倒爬起又跌倒,直到有天松开拳头,懂得微醺与烂醉的分寸,喜怒都不再喧嚣。
直到最后,我们不再寻求温暖,我们活成了自己的温暖。
希望赵雷一直是赵雷,只要他还歌声清朗,总会有一股力量支撑我们摘下面具,在每一个躲在被子里流泪的夜晚,想起散落在青春里的真诚与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