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佾篇第三
3.1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原意倒也不用太在意,问题是在孔夫子的时代,“君权”是一个社会共同体的最高权力象征,侮辱君权相当于侮辱整个社会。这句话放到今天,其实质等于如果连宪法都可以违反,那还有什么不能违反的呢?
3.3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只不过此处的“仁,礼”乃至于“乐”都做很具体的概念来理解,在论语中属于次一级的范畴。
3.4 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这句话字面意思很简单,但很有意思。按照一般的理解,孔夫子似乎应该回答为“礼之本,仁也”。这样不就很完备了吗?如果这样回答,那论语就变成了哲学了,因为显然的陷入了形式逻辑的陷阱。孔夫子也说“大哉问!”,这样的大问题夫子却回应的这么小巧,具体,用举重若轻形容不为过吧,另外,有心的读者应该顺便考察一下这里的发问者“林放”何许人也,在论语中,谁提问,问什么都是回答的关键,这些应该都是隐形的有教无类的注释吧。
3.5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还是形式和内容的论述,对今天的我们更有意义的是指出,所谓“君”不是一个个体概念,从不简单是一个人物,而是一个社会整体的文化,伦理秩序乃至管理的必然存在和代表。
3.13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用现在的术语来理解,这应该被视为孔夫子对一神论和泛神论的看法,泛神论的内在矛盾就在于最后还是要归于关系问题。至于这里的“天”,和前面的讨论一样,其实际意义与一神论中的“神”的指称已相距不远,否则何来“获罪”之说。另外,就是此处再次强调了儒家关于“天”所具有的终极性和唯一性的威权和极其崇高的地位。“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已经完全地表达了儒家最为本质的超越性,是儒家体系中理性和情感的最高统一。
3.15 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
孔夫子在这里又阐述了“礼”的一个重要原则“尊重”。这里的尊重直接表现在两方面,对仪礼规程,即事务的尊重,以及对具体人的尊重。另外,夫子如此慎重不是没有原因的,注意场景“太庙”,在这个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地方能不慎重?如果的确是素常事务,恐怕以儒家的心性,活泼一点倒是正理。所以说,疚责于夫子的这个“礼”是纯形式的说辞是无知的。
3.17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去掉了“羊”的“礼”(祭祀)还能叫“礼”吗?去掉了内容的形式那又是什么呢?所谓“礼”当然不能是纯粹的物态化,可更不能是仅仅停留在仪式化的的框架吧,也许这才是夫子强调的态度。
3.19 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这里的“礼”字在现代语境下恐怕做“理”来解释更合适一些,即规范,制度的意思,当然这个规范更多是指历史的自然沉淀,而远非现代意义上的社会契约关系。
3.20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在一定程度上,这个说辞应该被视为儒家对后世中国艺术审美规范的界说,也是儒家清明的理性精神对艺术化表达的基本要求,即恪守中道,不走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