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李克富
熟悉精神分析的都知道,所谓“分析”,指的是那些扩展内省与领悟的技术,通常包括面质、澄清、解释和修通四个过程。其实,这些技术早已在非精神分析领域得以普遍运用。
我在带学生过程中,深感澄清(clarification)这一技术最容易被忽视,其结果常常如许又新教授(神经症,第320页)所言:“性急而草率从事的心理治疗者在还远没有澄清以前就向病人提出解释和建议,那是几乎不起作用的,且可能会坏事。”
澄清就是“弄清楚病人心理的事实”。
请注意是“心理的事实”而非“客观的事实”,是指求助者的体验、情绪、思想、态度等等。这要求咨询师必须对求助者的心理具备共情式的理解。
以情绪为例。
当求助者说自己很“焦虑”时,就是在陈述一种心理事实,如果咨询师紧跟着问“您遇到什么事情了”或“是什么原因让您感到焦虑”,就是典型的在尚未澄清“焦虑”这一心理事实时去关注客观事实了。昨天晚上针对学员的训练,我反复强调了“澄清”技术的重要,力争通过这一技术的恰当运用,让求助者从抽象的概念回归到体验层面去。
求:我很焦虑。
咨:您能给我详细描述一下“焦虑”是种什么感觉吗?当您焦虑的时候都有那些身体反应?
这样的提问就是在帮助求助者搞清楚“焦虑”的内涵和外延。如果求助者回答不出来,咨询时可以予以专业引导。
比如说(见二级教材2012年版,第186-187页)——
“焦虑是正常人常见的情绪反应之一。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体验过不同程度的焦虑。可以这样说,轻度焦虑在人类发展和种族延续当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只有“当一个人出现与现实处境不相称的焦虑不安情绪,同时伴有不同程度的自主神经兴奋症状,为此感到苦恼,或影响到其盛会功能,并且自己在短时间内无法消除”时,才能达到病理性焦虑的程度。您觉得自己目前的焦虑是病理性的?还是正常的反应?
有经验的咨询师会发现,经这样一问,相当多的求助者能够自我判断出自己的焦虑其实并非病态,对“焦虑”的焦虑也随之减缓。
当然,为了进一步澄清,还可以给求助者作如下讲解,并让其对比体验。
焦虑症状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 与处境不相称的痛苦情绪体验,典型形式为没有确定的客观对象和具体而固定的观念内容的提心吊胆,文献中常称为漂浮焦虑或无名焦虑。
2. 精神运动性不安。坐立不安、来回走动,甚至奔跑呼喊,也可表现为不自主的震颤或发抖。
3. 伴有身体不适感的植物神经功能障碍。如出汗、口干、嗓子发堵、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竖毛、心悸、脸上发红发白、恶心呕吐、尿急、尿频、头晕、全身尤其是两腿无力感等。
许又新教授强调(见基础教材2012年版,第308页):
只有焦虑的情绪体验而没有运动和植物神经功能的任何表现,不能合理地视为病理症状。反之,没有不安和恐惧的内心体验,单纯身体表现也不能视为焦虑。
如果咨询师对精神分析有所了解,还可以进一步对“焦虑”的外延予以澄清(参见基础教材,第307页及430页),让求助者区分自己的焦虑到底是:客体性焦虑(恐惧)?神经性焦虑?道德性焦虑?
同样,当听到求助者说出诸如“抑郁”、“恐惧”、“强迫”等专业名词时,咨询师也必须澄清这些词语所蕴含的心理事实。
我个人的体会是,很多心理问题在澄清的过程中就能得以解决,根本没有必要解释或修通。毕竟,我们所面对的求助者都是一些心理正常的人,只是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低了。
(昨晚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注意:我之所以把教科书的页码都清晰地罗列出来,就是让大家反复熟悉,在已经实操训练的阶段,如果还对教材的基础内容不能熟练掌握,这是任何一个带教老师都无法容忍的!尽管我好脾气,但也容忍某些学员好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