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政治和道德伦理分开,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的确可以与一千七八百年后西洋的马克维利( Machiavelli )和霍布斯( Thomas Hobbes )相比拟,足以称为建立近代政治学的先行者。
真正说来,政治学所处理的问题,应该是权力的分配、行使和驯服,韩非在这方面多所注意,常有特出见解,贡献颇多,也有很大的限度。他像古代希腊思想家一般,了解语言即权力。他把"无为而无不为"的理想君主建立在严峻的赏罚刑法制度和权术运用之上,固然避免了君主事必躬亲、积极为恶的流弊,却巩固了绝对王权。当代美国一位重要思想史家帕考克( J . G . A . Pocock )在他所著(政治、语言与时间》( Politics , Language , and Time ,1971,1989)一书里更说:韩非的学说在这方面远远超越了马克维利。韩非思想体系中的官吏和人民在法律面前可说相当平等,取消了特权阶级;可是君主还是法律之源,也在法律之上,而整个制度的目的还是在如何充分维持与运用君主及官吏的权力。所以虽然一切要以法为归,却与现代的“法治”在根本上有不同之处。(韩非子《为韩》及其思想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