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与环境的关系在语言学习方面表现得很清楚,如果一个人没有发出清晰声音的发音器官,如果他没有听觉器官或其他感觉感受器,没有这两种器官的连接,要想教他对话,简直是白费时间。这个人生来就有这种缺陷,教育必须承认这个限制。但是,如果这个人有这种天赋的器官,也不能保证他就会讲话或讲他所要说的话。他能否这样讲话,全看他的活动所在的环境和实现这些活动的环境。如果他生活在没有社交关系的哑巴社会,人们都不愿彼此交谈,仅仅使用最低限度的手势,没有这种手势,他们就不能生活,他就不会口头语言,就好像他没有发音器官一样。
朱永新教授曾说,遗传、环境与教育三者的关系,是教育的老问题,也是教育的经典问题。人们经常会孤立地追问,究竟三者之中哪个是决定性的因素?其实,三者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遗传是条件,是前提。杜威以语言学习为例,指出如果一个人没有能够发出清晰声音的器官,或者说一个人的听觉器官与发声器官有缺陷,是不可能教会这个人讲话的。也就是说,“教育必须承认这个限制”。教育是有条件的,不是万能的。
同样,这个条件前提,对于环境问题也是适用的。如果一个人有健全的听觉器官与发声器官,但是没有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如果这个人“生活在没有社交关系的哑巴社会”,在这个社会人们不使用口头语言,只使用最低限度的手势语言,那么,这个人也不可能像生活在口语环境中的具有正常听觉器官和发音器官的健全人一样,开口说话。
当然,这一切不影响教育在三者之中的主导作用。也就是说,在遗传、环境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教育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教育不仅可以将遗传的不利因素限制在最小的范围,而且可以创造最好的环境,帮助人更好地成长。
关于人格特质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在经过很长时间的争论后,人格心理学家们认为,特质既有遗传的成分(先天),也就是出生时就带有的基础原料;也有后天习得的成分,是经过环境进化的成品(后天)。这就好比是,我们有一个固定的骨架,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脂肪或肌肉。这也可以说,人格特质体现了我们的天性部分以及环境的影响。
遗传与环境是如何影响我们的人格特质的?这可以从四个研究中找到答案,这四个研究是正在全球范围进行的双胞胎纵向研究。 他们的长期研究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结果:一般来说,人格特质约60%来自遗传,而另40%来自我们的环境(请注意,千万别理解每个人都是如此的比例)。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我们从出生到八岁之间的家庭环境和我们在八岁到二十五岁之间选择跟随的同龄人群体,即使我们已经成年,仍会受到周围的环境影响。事实上,在“大五”的五项特质中,顺应性维度是最有可能反映这一环境影响的。我们在顺应性维度的得分显示权利和支配地位对于我们人格特质的影响,特别是在我们的工作环境中。其他特质也反映了这种影响,但程度更低一些,如稳定性维度。
例如,职场大五中的社交性中就包含了先天的内容和后天习得的内容。
这些内容里面,基因决定了先天因素,环境决定了后天习得因素。我们天生的稳定的气质——构成我们的基础原材料。将“后天”注入到“先天”的过程,就好比是游泳一样,要么是与遗传一起顺流,要么就与遗传逆流而向,个体发展的最佳状态是当个人目标与遗传基因兼容匹配的时候。一个“天性善于社交”的人,天性会促使他成为政治家,而不是专业的研发人员(尤其是独立做研究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