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香 忏悔的玛德琳 1565 油画
近期庄天明老师在“中国艺术展讯网”上连载三篇关于绘画之似的层次分析,文中主要是讲了庄老师个人在西洋油画的学习中成长与蜕变,他不仅在《书法的最高境界》一书中提出:“取法乎上而得中,取法乎中而得下”,在西洋画的绘画研究中也明确提出上述观点,是否有异曲同工之妙。在文中庄老师明确西洋画的四个级别并给予各级别似的量化,象度从40%至100%的分类划分,低于40%则已不再此类的研究之中。即:绘画之似(像)
一、低级的似——略似(40%~60%)
二、一般的似——近似(60%~90%)
三、髙级的似——确似(90%~100%)
四、超级的似——超似(是在确似基础上的进化与升华,是一种更高级、更艺术的似。)
按以上的分类,运用到书法上亦是可见目前自己的位置在哪里?该做如何的功课与学习了。这与庄老师曾提出的能品、妙品、神品之分类也是同宗之源吧!
当然认识了方向,更要落实,仅仅知其然还是不够的。文中庄老师又从工具、技法上进行阐述,这又让我想起《书法的最高境界》一书中对学习途径的解释,即由有法而致无法,从本我自性、文字书体乃至自然大道,同步切入,互为因果,相互提升。取法不可执着于无、上、中、下,根据自身条件与实际来进行取法,打通关节,不管是渐悟、顿悟,都不离本性!
这又与佛法有着殊途同归之感,不执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次递前行,佛道无上。而前面的略似、近似、确似也仅仅是那一根手指头,最终是那个高悬头上的月亮,而看到月亮就是终点吗?能进能出,发掘出“本我自性”,把握住信心、至诚、精进,坚持数年必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