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律师,入行两年零两个月十五天,拿到律师执业证的第九个月。
明天我又要搬家了——两年多来的第五次。
第一次。2013年7月从G大毕业,在北京、济南求职求职未果。8月底,揣着剩下的四五百块钱回到了贵阳,和大学室友ZX挤在他租的G大旁边不到十平方的小屋。
经一个朋友介绍,进入一家律所开始了我人生的第一份正式工作——律师助理。师傅告诉我,试用期三个月,工资1500元;三个月后转正,工资2000元。上完第一个月班,领了工资,我搬家了,搬到了C大学的旁边,倒不是我多喜欢大学的氛围,只因为房租低、离办公室近点。
第二次。在C大旁边住了大概八个月的时候,另一个大学室友YY被借调到省政府某委工作。俩人一合计,便在市区合租了一套房子,代价是每月1/3的工作拿来交房租,虽然房租贵了,但这次离办公室更近了,不用坐公交,走路十几分钟就到办公室。
住了不到四个月,和房东处的不愉快,到期后没有续租,然后被房东赶了出来。
第三次。那段时间,白天上班,下班看房。看了好多,要么价格高,要么位置偏,没有看到合适的(主因是收入太少了→_→)。找不到新的房子,原来的房子又住不了,便借住在朋友TB的客厅沙发,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
第四次。不断的看,不断的找,终于觉得有套房子还不错,三室一厅,次卧空出来了,房租还是工资的1/3,离办公室也挺近,房东是个蛮和善的中学教师,考虑了一天,就搬过来了。嗯,就是我现在住的地方——现在码字的地方。
第五次。因为律所和外地大所合并,办公室搬到另一个城区。现住的地方到新办公室虽不远,但是坐车不方便,上下班还超级堵车,每天差不多花费三个小时在路上。于是,和两个同事商量了下,在新办公室附近租了套房。
十一个小时后,开始两年多时间里的第五次搬家。
突然觉得很感慨,颠沛流离好辛苦;但转念又觉得很淡然,不过是挪个窝而已。
可是,作为一个在贵阳执业的山东人,真的只是挪个窝而已吗?
不敢自问,不敢自答。
下一篇,写点工作经历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