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实体类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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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O(Persistent Object)
持久层对象,它是由一组属性和属性的get和set方法组成,最简单的 PO 就是对应数据库中某个表中的一条记录(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将数据库表中的一条记录理解为一个持久层对象),多个记录可以用 PO 的集合,PO 中应该不包含任何对数据库的操作。PO 的属性是跟数据库表的字段一一对应的,此外 PO 对象需要实现序列化接口。
注:日常开发中,由于 mybatis 框架的原因,这一实体类我们通常省略后缀,并定义为 entity 层
2,BO(Business Object)
业务层对象,是简单的真实世界的软件抽象,通常位于中间层。BO 的主要作用是把业务逻辑封装为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其它的对象。举一个求职简历的例子,每份简历都包括教育经历、项目经历等,我们可以让教育经历和项目经历分别对应一个 PO,这样在我们建立对应求职简历的 BO 对象处理简历的时候,让每个 BO 都包含这些 PO 即可
注:用于业务逻辑传输层
3,VO(Value Object)
值对象,通常用于业务层之间的数据传递,和 PO 一样也是仅仅包含数据而已,但 VO 应该是抽象出的业务对象,可以和表对应,也可以不对应,这根据业务的需要。 如果锅碗瓢盆分别为对应的业务对象的话,那么整个碗柜就是一个值对象。此外,VO 也可以称为页面对象,如果称为页面对象的话,那么它所代表的将是整个页面展示层的对象,也可以由需要的业务对象进行组装而来。
注:用于返回给前端
4,DTO(Data Transfer Object)
数据传输对象,主要用于远程调用等需要大量传输对象的地方,比如我们有一个交易订单表,含有 25 个字段,那么其对应的 PO 就有 25 个属性,但我们的页面上只需要显示 5 个字段,因此没有必要把整个 PO 对象传递给客户端,这时我们只需把仅有 5 个属性的 DTO 把结果传递给客户端即可,而且如果用这个对象来对应界面的显示对象,那此时它的身份就转为 VO。使用 DTO 的好处有两个,一是能避免传递过多的无用数据,提高数据的传输速度;二是能隐藏后端的表结构。常见的用法是:将请求的数据或属性组装成一个 RequestDTO,再将响应的数据或属性组装成一个 ResponseDTO
注:用于接收来自客户端的参数,用于封装数据库查询的结果对象
5,TO(Transfer Object)
不同的应用程序之间传输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