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教又称儒教,是由儒家学说演化发展而来的。礼教的诞生,以汉武帝确定“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标志。董仲舒回答汉武帝的《天人三策》是礼教的第一个纲领。
董仲舒(前179——前104年),西汉唯心主义哲学家,主要著作是《春秋繁露》。他在儒家学说的基础上,吸收传统的天神观念,结合阴阳五行说, 创建了一个庞大的儒教信仰体系,与封建大一统的政治统治相呼应,得到了汉武帝的赞赏。
董仲舒将儒家学说进行宗教化改造经过了以下几个步骤:
一、在孔子“天命”观念的基础上,对先秦以来的天道观进行了修补,制造一个人格化的至上神——天,又以“天”来神化封建君主为“天子”,把皇帝变成为“天”神在人间的代表,完成了神权与皇权的统一。
二、为了进一步说明天意、天志,董仲舒又吸收了阴阳五行观念,认为“天”的意志体现为阴阳两种形式:阳,是天志的积极方面,持“正”,主“生”;阴,是天志的消极或辅助方面,持“反”,主“死”。天为阳,地为阴;男为阳,女为阴。他指出,阴阳两者虽对立,但阳是主,阴是辅;阳永远处于主导地位,阴永远处于隶属地位。由此产生了“男尊女卑”的理论。
三、提出唯心主义目的论。他认为,万事万物的存在和变化都是体现“天”的目的,人类本身的出现,也是天的目的。寒暑变化,四时运行,一切都是“天意”的安排。
四、提出“天人感应”的观念。他认为,人的出现是天意、天志的最高产物;人类产生之后,其他的天地万物要为人类服务。“天”神按自己的形态制造了人,人是天的副本。因而,天、地、人三者是统一的,是天意的体现。人有什么变化,“天”便会感知而有所反应;“天”有什么变化,人也会感知而有所反应。
五、提出“君权神授”的社会政治观。他认为,“君权”来自“神权”,君主的行为也要顺从“天意”,否则,君主也一样会受到“天”神的惩罚,如各种天灾。“君权神授”的观念,是遵守儒家学说中的“礼”和“仁”的规范,将儒学宗教化,便于君主更主动、积极地推行封建社会制度的建设和发展。
六、提出礼教的人、圣观念。他认为,人性是“天”所先天赋予的,不可更改。人的仁,即善的品质,体现了天的阳的方面;人的贪,即恶的品质,体现了天的阴的方面。人的性(理性),体现天的阳的方面;人的情(情感、欲望),体现天的阴的方面。他得出结论:性可以产生善,情可以产生恶。因此,他主张以性控制情。这就要接受“圣人”的教化。
七、提出人性三品的观念,论证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合理性。他按人性中的性、情对比不同,分为三类:圣人之性、中民之性和斗筲之性。具有“圣人之性”的人,其实就是天子;社会中大多数人都是“中民”或“斗筲”之徒。这样,“圣人”(天子)就成了百姓的老师,学生受老师的管教,也就是天经地义的了。董仲舒根据这种神学人性论,建立了“三纲五常”的道德观念。“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三纲”是绝对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五常”是用来调整这种关系的基本原则。他认为“三纲”这种秩序,完全出于天意,不可改变。这样,就把封建社会的统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法则,建立起神权、皇权、父权、夫权的封建道德观。
八、提出“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观念。董仲舒认为,由“天”选择“天子”来治理天下,“获德者受天命,失德者失天命”。因而,改朝换代是合理的,但天命的本质(德),是永恒不变的。也就是说,反映天命本质的封建制度是不可改变的。
董仲舒把儒家学说宗教化后,他的思想体系成了礼教的经义,儒家学说变成礼教经典。但此时的礼教只是雏形。到了隋唐时期,儒释道三家学说融合,使礼教进一步完善。宋明理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礼教的正式完成,朱熹的《大学章句》成为礼教的又一个纲领。礼教的发展,也进一步把孔子神化,他成了礼教的教主“至圣先师”。礼教在中国封建社会广泛深入到各个阶层和每个家庭,其影响的深度和广度,延续时间之久,是其他宗教难以匹敌的,它成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核心,对巩固和发展封建大一统的专制制度起过积极的作用,对两千多年来中华文化的延续产生过巨大影响。但到了封建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的腐朽意识,阻碍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对社会发展起了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