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了书本,摘了眼镜,揉了揉眼镜,看看时间,恰恰好凌晨三点钟,水杯里的白开水已不知何时已经见底,小区的路灯也不知何时已经彻底暗淡。一整夜的时间,看了本书。
算是本纪实吧,章节并不多,章章的故事看似平淡却又带着些英雄色彩(但不是个人英雄主义)。最喜欢里边的一句话:四季如春,风景如画;又遍地毒品,暗藏杀机。前半句一看就是云南,后半句一猜便是云南。大概应了那句话:带刺的玫瑰才最美吧。
每个男孩子心里都有一个英雄梦,梦想着有一天可以登峰造极,芳名流传,世人皆知,成为紫霞心中那个踏着七彩云朵的人儿吧。有梦想总归是好的,毕竟那是我们心中最干净的地方。不过这个人英雄主义,在这本书中可是看不到咯(也是我喜欢的理由之一),无论是本书的章节里的纪实故事,还是现实生活之中,怕是更喜欢团队吧,哪怕是个卧底,背后也是一个及其厉害的后台,毕竟卧底这事儿不是一般人能搞得。
我们总觉得穿军装,扛枪的人特帅,不但是执行任务,哪怕是走在大街上,回头率也一定特高,或许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穿上迷彩,扛着95,戴着国徽。我也喜欢,但我想,我更喜欢的是他们经过训练培养之后,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气质,目光的那种坚毅,这些即使在他们退役之后,也是极具魅力的。着装易改,气质难养。
这书是唯一一本我在家里看完的,没有任何中断。原本我以为在家里除了懒惰之外,其他无非就是一事无成。直至这几天,实践证明非也,每天学学英语发音和句子,看看书,看看视频,尝试着维护订阅号,如果这一切发生在旅行路上,就perfect了。倒是完完全全应了一学心理的简友说我艺术家的性格了。
我喜欢夜,安静的夜,下雨的夜,刮风的夜,无论哪种情况下,我都觉得特安静,一想到夜,眼前就出现一种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不是恐惧,而是安静,那种安静难以言喻。
这个冬天特冷,现在的“倒春寒”更是彻底,而且还没有结束的迹象,我不止一次的跟朋友抱怨过,也听过好多朋友跟我说太冷了,冷到已经开始怀疑人生了。所有的安慰都仅仅只是安慰而已,与其喝鸡汤,我倒觉得不如让这刺骨的寒风来的再凛冽些,万一吹着吹着吹开了另一扇窗呢,有那么一句话,当所有人觉得不可能的时候,才是真正意义的开始。(这段大概只有互联网的小伙伴体会最深了吧)
或许真正的开始已经开始,不过我得承认,我还没有get到如何开始,悟性还不够,差点缘分,但我很清晰的知道,只是时间问题,时间到了,自然信手拈来。
临了临了,给自己灌了碗鸡汤。干了睡觉,明天毕竟还得 go to the libr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