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列极限的定义
若存在>0(注:
贼小,但是要大于零),且有n>N(N为正整数),使得|Xn - a|<
恒成立,则称a为数列{Xn}的极限或数列{Xn}收敛于a;反之数列{Xn}是发散的。
数列与子数列的关系:
1、(原)数列为{Xn}:
2、子数列:取原数列的无穷多项,按原来的先后顺序组成新的数列,则该数列为原数列的子数列。
注:一个原函数有无穷多个子数列。
3、当原函数为收敛数列,且收敛于a,则所有的子数列也收敛于a。
4、(用于证明数列的存在问题)若一个原数列的两个子数列收敛于不同值,则该数列不存在。
数列的三大性质
1、唯一性
当=a,则a是唯一的。
2、有界性
当数列存在极限a时,则数列有界。
3、保号性(重点)
当n>i(大于零的任意值)时,数列的值大于零(或小于零);则数列收敛时,数列{
}也大于零(或者小于零)。
数列的计算法则
1、运算法则
设=a,
=b。
a、=a
b.
b、=ab。
c、(b0,
0)
2、单调有界法则(必须是收敛函数)
a、单调递增数列必有上界。
b、单调递减数列必有下界。
释:收敛与单调:
如凸函数单调递增部分比作数列时,其为收敛函数,收敛于凸函数的最大值,则有上界;而凹函数单调递增部分,虽为递增数列,但为发散函数,无界限。下界同理反之即可。
3、夹逼定理
当无法直接求出为k时,增明
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