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去四楼的KTV唱歌。递过话筒时,屏幕上正滚着《海阔天空》的前奏。我接过来,指尖触到话筒冰凉的金属网,心里忽然动了一下——这双手,白天还在办公室的键盘上敲着周报,此刻却握着话筒,站在一小块流光溢彩的舞台上。
音乐一起,整个人就松了。先是脚趾在皮鞋里悄悄打着拍子,接着膝盖开始微微晃动,等副歌那句“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冲到嘴边时,身体已经自作主张地摇摆起来。旁边的老Z比我更疯,闭着眼,仰着头,话筒举得老高,像在开个人演唱会。灯光从他脸上滚过,我看见他眼角细密的纹路里,盛着二十年前大学宿舍里喝啤酒时的光。
沙发上的几位也没闲着。不会唱的,就着节奏拍手,拍着拍着就变成了鼓掌,也不知道是给台上的人鼓,还是给这段偷来的时光鼓。茶几上的啤酒瓶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几滴琥珀色的酒液溅出来,在旋转的彩灯下闪了一闪,又没入昏暗里。
唱到高音处,嗓子发紧,破了音。没人笑话,反倒是一片叫好声:“这才叫真唱!”于是更来劲了,索性放开喉咙,把白天开会时憋着的、路上堵车时烦着的、家里琐事里闷着的,全都顺着这破锣嗓子吼出去。声音撞在墙上,弹回来,混着别人的歌声、笑声、碰杯声,嗡嗡地响。
深夜散场时,推开门,冷风扑个满怀。耳朵里还嗡嗡地响着刚才的旋律,脚步却已经踩在回家的路上。不知谁起了个头,几个人走在空荡荡的街边,又齐声吼了一句:“依然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
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像一群不肯老去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