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是我们的祖先停留过的客栈。记得弗洛伊德说过,童年时的阅历构成一个人生命情节的本源,构成了一个核心的意向。此后的一生中,这个人的精神永远追寻着童年种下的梦想,或者是童年丢失了的东西,这种影响会影响他的一生。没有故乡,就没有身世,没有身世就无法知道你是谁,来自哪里。
中苏边境紧张时,我们被送回了老家。经过数小时的火车,公交,然后拖拉机,最后是毛驴车,归家的路途特别漫长,快到达时,我们饱览了河北大平原田野繁忙的景色,农民和稻草人一起朝我们张望。
路上尘土飞扬,我帮着母亲按住行李,不然它们会被颠到路边。终于到了察罗村。当地人说察罗时一定要拉长声调,先把“察”绕两个弯,再迅速的将“罗”收尾,听上去便是“茶楼”,腔调十足。很快,家里像赶集般热闹起来。亲戚带着孩子们络绎不绝地赶来,二叔家的羊也来了,二叔的儿子小表刚上一年级,下了学就带着羊儿到处溜达。他拖着两条鼻涕,见屋里人多,害羞而惊慌地藏在大人身后。
在所有亲戚中,印象最深的是年轻的六爷爷。我爸管他叫六叔,让我们叫他六爷爷。这颠覆了我对辈数的有限认识,一路颠簸几乎散架,这一吃惊便靠在了墙上。不到三十岁的六爷爷因为长得极丑令人过目难忘。一个词“呲牙咧嘴”。两个词“怒目圆睁,呲牙咧嘴”。三个词“凶神恶煞,怒目圆睁,呲牙咧嘴”。但他憨憨地笑着,极丑的脸上却有着奇特的善良眼神。
一直没出过军区大院的远门,突然来到“广阔天地”感觉一下子可以“大有作为”了。河北大平原,平坦,浩瀚,一望无际,没有一块石头,雨后的深绿浓稠的像化不开的颜料。八月的阳光倾泻大地,一览无余。最热的时候,找不到大树,极易中暑。夏天的蛐蛐叫声连成片。叔叔和婶婶们不怕热,他们在田里挥汗如雨,丝毫不会被晒蔫,仿佛体内有无限的水分供太阳肆虐。
最初的兴奋过后,我们姐妹几个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症状,全身起泡,奇痒难忍。当赤脚医生的三婶送来些抗敏药,服下后便不痒了,却开始不停地睡觉,一觉连着一觉,根本睡不醒,每天离不开炕,整日东倒西歪。
在少有的不睏的日子里,我喜欢站在屋顶上唱歌。我伸长脖子,挺起胸膛,踮起双脚,声可裂帛,缭绕入云,把鸟儿惊飞,喊出了太阳,她灿烂地笑。乡亲们吃惊我的嗓音怎么会和才旦卓玛不差上下。唱完歌,我的眼眶潮湿,想念我的母亲,想念夏天的冰棍和汽水,冬天的带鱼和羊肉。歌声不懂这些竟自随风飘向远方,田间地头都能听到,于是爷爷知道,我们在家一切安好。
最喜欢夏天的傍晚在房顶上发呆,吃过晚饭我们坐在屋顶上,老家的屋顶都是平的,晒着红薯干。我们呆坐在屋顶,看着天一点点暗下来,一转眼星星们跳出来了,我总是吃惊老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星星,月亮也格外的圆,特别的亮,奶奶为了省油灯,就在月亮很圆的晚上纺线织布,我们则坐在那里等待清凉的风吹过,小风好像一壶酒撒过来,把麦苗们醉得东倒西歪。
当我深受水土不服折磨时,我弟却没有任何不适。他晒得油光铮亮,结实的像个黑铁蛋,穿着黑色粗布衣。站在房顶上老远就能看见他快速地轱辘来,轱辘去,很快轱辘遍全村,让我好生羡慕!他已会一口流利的老家话,头发也被爷爷理成锅盖头和村里的孩子们打成一片,玩得热火朝天,彷佛他天生就属于“茶--楼”。
我惊讶于弟弟学习老家话速度之快,经过整晚的琢磨,认为那是因为弟弟每天有一碗大米饭的缘故。因此,他没有“水土不服”。河北老家,人心淳厚,但重男轻女。爷爷奶奶坚定地认为,男孩子是未来“顶门户的”女孩子则是随时准备“泼出去的水”。
可惜我家和二叔家都是四个女孩一个男孩。两家一起吃饭时,八个准备“泼出去的水”和两个用来“顶门户的”刚好围满两个炕桌,炕桌四周众多眼睛滴溜溜乱转,目不转睛地盯着给“顶门户的”那一小碗大米饭。“泼出去的水”拼命咽下口水,不情愿地举起玉米贴饼子,而“顶门户的“则狼吞虎咽,被噎得瞪直了眼珠子,伸长了脖子,像只要打鸣的小公鸡。
最难以下咽的是高粱面饼子,据说这种东西喂猪,猪都是含着泪吃下,我竟然接连吃了几个月,终于有一天,我的胃肠不干了,交通堵塞,环路不通。肚子胀痛,硬如石板,满炕打滚,脸憋得发紫。很快我流着泪呻吟着,感觉快要死了。万般无奈之际,奶奶端来一小碗香油,让我喝了。平时做一大锅面汤,只滴两小滴进去,这一下让我喝了一小碗,奶奶心痛得脸都抽搐了,比她牙痛时的表情还难看。
不忍心看她,出来上茅厕试一试,所谓”茅厕“就是猪在下面,我在上面,由两个石板撑着。下面的猪显然性子很急,它饿得吱吱乱叫,吓得我双腿发抖,但想起奶奶的话“肥水不流外人田”咬着牙坚持下来。香油果然奏效,我终于排出了一块块“红黑色的石头”,我又活过来了,那是我童年最幸福的瞬间。
活过来后第一件事,是去学校上学。一个教室三个年级,一年级一排,每人带个小板凳,把书本放在腿上,写字也如此,家境好的孩子有一个高板凳当课桌,但我没有,我有点羞愧。k哪想到更让我羞愧的事还在后头,第一次被老师点名念课文时,引发了全班的哄堂大笑。一个笑岔了气的男生对老师说:“她是侉子,害得俺把自己笑难受了。” 老师愣了一秒,接着严肃地说道:“她不是侉子,咱们说话不标准,以后同学们尽量和她学习读课文。” 同学们听了,吃惊地瞪大了双眼,他们看我的样子让我很羞愧,彷佛我是大西洋底来的人。
事实上,后来我并没有教会大家用普通话念课文,反而是大家教会了我用老家话唱课文:“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是说他们在不停地运动中抵抗了各种微生物的侵袭”,我唱得很陶醉,摇头晃脑,韵味十足,我想,我肯定是穿越了,古代私塾不就是这样读书的吗?
一开始,我和同学们交往有些胆怯,觉得自己配不上做他们的朋友,因为我是个侉子。好在我从小就有点愣头青,就是广东人讲话“懵擦擦”的意思,靠这股“懵擦擦”的劲头,我很快在班里交到了两个朋友,下学后,我们背着小筐出去捡羊粪或者是刨玉米杆子的根茎,那些根茎晒干了做饭时可以当柴烧。
二叔的大女儿叫小芬,苹果脸,厚嘴唇,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天生一副笑模样,还长了两个酒窝,已经长成一个美女。她很会绣鞋垫,做手工时她的鼻尖浮出一层细密的汗珠来,不断擦去,不断浮出。绣好的鞋垫交给奶奶,拿到到集市上换香油也可以卖掉鞋垫买点肉,回来包饺子。那时候猪肉的味道很纯正,猪肉茴香馅饺子成了我的最爱,每次提起都会忍不住流口水。
赶大集是农村女人最重要的“逛街” 。奶奶会早早起来,沾着水把头梳得整整齐齐,换件干净的粗布衫,提上一只篮子带着我去赶集。
各种农产品都摆在地上,不需要明码标价,价格在心里,每个人都胸有成竹。如果带来的东西有人需要,交易随即达成,如不能直接成交,就卖掉,握着现金再买需要的日用品。奶奶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来个旧手绢,那手绢已经看不出颜色了,里面包了几毛钱,取钱时她的眼睛发亮,仿佛盯着一个新生儿,然后她认真地买了一小块肥皂说给我们洗头用。
一天下午,有个孩子跑来说:“你爷爷的三表叔去世了,去看看吧!” 我们赶紧跑去看热闹,那家人正准备出殡,院子里的老树散发着奇特的味道,树下站满了人,基本上半个村子的人都来了。葬礼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吹唢呐,有人负责哭,负责哭的人要一边唱一边哭,他们没有眼泪,唱腔倒是余音缭绕,味道十足。死者的孩子们披麻戴孝跪在棺材旁,漫天的纸钱飘扬着。没有悲伤,只有隆重的仪式感。
一头猪已经被杀掉,煮在大铁锅里 ,散发着浓郁的香味,村民们等待着,好似过年,小孩子们欢呼着跑来跑去,大人们依旧有说有笑,仿佛在办着一件大喜事。奶奶说,在老家,老人过了80岁就算喜丧,杀猪请客款待村民是理所应当的。
这么大规模的请客我第一次看到,原来以为军区大院就是全中国呢,到了河北老家才知道内蒙古不过是公鸡的后脊梁,而军区大院仅仅是脊梁上的一颗鸡毛而已。
爷爷个头不高,但却很有威望,他早年带领村民打鬼子,后来又是村里的支书,说话一言九鼎,村子里有什么纠纷都愿意找爷爷解决,他很公正,从不偏袒,不寻私利。奶奶比爷爷大六岁,当地流行娶大媳妇,奶奶是个高个头女人,宽肩膀,大长腿,十分能干,在家里奶奶说了算。
秋收时节,打麦场上高高地堆满了麦垛,孩子们喜欢在那里玩捉迷藏,我趁人不注意爬到上面,躺在那里看大大的月亮升起,晚上的小风柔柔的吹过,我想起那首“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
收完了麦子,村里请来戏班子,戏班子来自民间,他们唱河北梆子,都是古装戏,那是我第一次了解秦香莲和陈世美,每个村里都有一个大大的戏台子,前面是一个广场,村民自带长条板凳,拿着蒲扇驱赶蚊子。扩音器架好后演出就开始了,我挺不大懂,但是觉得很好奇,挤满乡亲的场面让我们想起来夏天在大院里放电影的时候,小孩子们到处跑着,年轻女人都穿得花红柳绿,眼睛四处瞅着,看有没有自己心仪的男青年。
演戏时,邻村的村民也会赶过来看,为了准时抵达,他们早早地步行在田间小路上,天黑之前就赶到了,没有板凳就站着看,一副开心的样子。男青年夏天都穿着白粗布衫,露着两个膀子,那膀子十分健美,荷尔蒙爆棚。女青年船上自己最心仪的花衣裳,通常是鲜艳的碎花图案,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老家的乡亲特别喜欢穿鲜艳的花衣裳,因为日头太毒了,半个月就能把一件鲜艳的花衣服晒成浅粉色了,因此,只有在衣服仍鲜亮时,才是美的,值得骄傲的。
村里的女孩子们上完小学就不再上了,帮家里干活,等待着媒婆说亲,男孩子们最多上完初中,不是去当兵就是回家种地了。大家都结婚很早,我的堂姐在我们离开不久就做了母亲。
因为一本摆在桌子上的台历,我们和三叔开展了激烈的争夺战。
生下三叔是个意外,那一年奶奶四十多岁了,取名的时候,他的名字与父亲和二叔的截然不同。根深,根顺,他应该叫根壮什么的,结果却叫了一个很洋气的名字,亚苏。
为什么叫亚苏?估计是赶时髦,希望新中国早日成为亚洲的苏联。那个时候也有的孩子叫赶美,超英,或者援朝。
三叔比姐姐大两岁,加上被奶奶惯得没样子,所以就和我们对着干,奶奶把台历放到我们屋里,他就偷偷拿回去,他和奶奶住在我们对面屋子里,中间隔着堂屋,两个屋子之间只有一个布帘子。
他拿走,我们拿回来,他再拿走,我们再拿回来,奶奶也偏袒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一气之下,我把中间撕了好几页下来。撕的时候,纯属赌气,哪知道差点耽误了爷爷奶奶的大事。
那时台历纸的质量很差,薄如蝉翼,星期日是红色的,其他日子是黑色的,在那个贫瘠的年代,撕日历是我唯一的乐趣,因为盼望着日子快点过去,妈妈就可以来接我们了。但少年的时光总是很漫长,那日历上总是厚厚的一堆,仿佛日子还多着呢!
每天早晨鸡一叫,我睁开朦胧睡眼,听到奶奶已在堂屋纺线了,赶紧跳起来,洗脸,刷牙,帮奶奶拉风箱。很快,柴禾噼啪作响,贴玉米饼子的香味飘出来,还有一大锅小米粥,老家的早饭很隆重,因为爷爷和叔叔吃饱了要下地干活,他们说去挣工分。我则背上书包去上学,上学的时候也会在肩上挎个柳条筐,沿路要检羊粪,马粪以及牛粪。
老家实行娶大媳妇,三婶子比三叔大三岁,奶奶说,那是抱金砖,果然是金砖,三婶子是个赤脚医生,她为全村的人看病,对我特别和善。有一次,我吃高粱面饼子无法解出大便,还是她给我做了灌肠,救了我的命。
一天,我起来后去撕日历,发现它已经被人撕过了,于是就很失望,我后来才知道,我们来之前,奶奶撕日历用来上茅厕,爷爷会用它来卷旱烟,奶奶这样做做,只是为了节省马粪纸,一种粑粑黄的粗纸,原来,一个小小的台历,竟然是全家人的宝贝。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再也不乱撕台历了,假装把这件事忘了。
等到台历上就剩下几张的时候,日子就飞得差不多了。新年就要到了,可以吃饺子了,但是饺子里肉很少,基本都是大白菜,即使如此,也觉得饺子特别香。过新年,还有新鞋穿,那是奶奶亲手做的,鞋头上绣了一朵牡丹花,我第一次穿上绣花鞋,想起听过的恐怖故事:“一双绣花鞋”。
一转眼,人生已过去大半,不管多么不愿意让童年成为往事,我也必须坦然面对。只是看着眼前的新挂历,我仍然会想起那些久远的往事,爷爷,奶奶,调皮的三叔。但日子永远都是:过去了就成为美好的回忆。
我的鞋子很快穿破了,前面顶出了脚指头,就像一粒种子破土而出,回老家前,这种情况从未发生过,没有新鞋替换,奶奶说,忍着吧,你妈就快来了。
一辆小毛驴车终于把母亲带来了,她看见我们一个个又黑又瘦,身上因水土不服引发的疹子,都被我们抓破了,留下一块块紫色痕迹。弟弟留了一个锅盖头,满嘴老家话,已经把普通话全部忘光。我们离开时,爷爷奶奶最舍不得弟弟。
如今,我的老家已经没什么人了,逝者已逝,老家,终究变成了一个名词,它包含的寓意远不止一座老屋,一个村落,她已成为一种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