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那句话买房不是买菜,购买之前那是谨慎谨慎再谨慎,当我们看到一个自己喜欢的楼盘户型,而且其他都很满意的情况下,自然是赶紧交定金或者首付,但当我们还在犹豫中又怕看中的房子被别人抢走怎么办?而且你还时不时的听售楼小姐姐说,你可以先把定金交了,我们可以把这个房子给你留着,你不定下来,不然很快就被人看中买走了,几天之内不满意定金我们还是可以把定金退给你的。如果定金、订金、意向金、认购金你没有搞清楚,在你把钱交了之后,最后因为一些原因,房子不买了,你交的钱估计是要不回来了。
在买房的过程中,开发商或房屋中介让购房者交的“金”有很多,如定金、订金、意向金、认筹金,而它们有些可退,有些不能退,有些甚至不合法。那么定金、订金、意向金、认购金有何区别?下面一起来了解下这四金吧。
一:定金(定金不能退的)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作用:
1.担保合同履行,属于债的担保。
2.证明合同成立。具有相对独立性。
3.有预先给付的性质
4.定金属于违约定金
二:订金(订金可以退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
三:意向金
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意向金是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
意向金是附条件的定金。意向金是购买房屋的意向。在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并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要约),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性质就发生变化,自动转化成定金,意向金协议也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如果买卖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中介公司将把意向金返还给买方,若意向金协议转换为定金协议那么将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买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签订买卖合同或不购买的,卖方可以没收买方的定金;卖方如果不按协议的约定履行签订买卖合同义务或不出售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意向金,他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他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订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就如你给朋友几百元钱,让他为你代买一件物品,在他没有购买之前,你完全可以通知他你不买了,让他把钱给回你。
四:认筹金
认筹是指开发商正式销售前通过一些折扣让购房者缴纳认筹金等费用的行为。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认筹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认筹”是个舶来品,灵感来自香港房地产市场的一种炒作方式。“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
买房的过程中看中了喜欢的楼盘和户型记得要定下来(因为没有完美的房子,我们尽可能的买到我们喜欢的房子),尤其是看了众多楼盘之后,就更会让自己犹豫不决,错失自己喜欢的房子,有些人买房很干脆,看了几个楼盘就付了首付,有些人前前后后看了很多楼盘也看了好几年却迟迟没有下手购买,或者是付了定金最后把定金要了回来,我买房的时候,一个前同事,就在我隔壁小区交了两万订金,第二天又去把定金要回来了,之后过来一年后悔了,因为房价基本涨了一倍。导致了买房的最好时机,所以说买房要趁早,我之前也写过一篇《买房要趁早》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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