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还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即使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仍要按以下情形来执行:

(一)如果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则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由用人单位的过错原因,造成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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