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走进屋,就听见辉哥高嗓门地和书记说着啥?进屋后辉嫂子就和我说:“我家老大(大伯哥)媳妇跑了,周五离的婚,真是怕啥有啥啊!太他妈不是人了!”:“我得告她,这不纯属诈骗吗?”辉哥应和着。
2012年6月,50岁的刘先生和51岁的张女士登记结婚。这一辈子没结过婚的刘先生视媳妇如宝贝一般,可好景不长,15年冬天刘先生因脑出血导致下身瘫痪,半个身子不好使,只能靠轮椅行动,智力也下降了很多。
前几天,张女士已经折腾一回了,以给刘先生办低保为由,把两栋楼先后过户到她的名下,辉哥夫妻虽有疑虑,也无可奈何,不尖不傻的大哥已签字生效!也就是跟我们发发牢骚!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在房屋过户一个月后的今天,在刘先生兄弟姐妹不知情的情况下,张女士推着刘先生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
事情终于透明了:刘先生病后,张女士不愿意继续承担伺候他的义务,故把房子更名过户后离婚,目的是:自己名正言顺地成为房子的主人。
刘先生以及旁观者认为:这样一对夫妻去离婚,为什么就这么容易就给办理了呢?
而大伙议论:婚姻登记处不违背法律。
最后在婚姻登记处主任的协调下,能追回一套房产,而辉哥夫妇也只能认了!
事情就是这样,人通常都是这样的:当不愿意看到的事实摆在你眼前的时候,即使你已经看清了事实,你也不愿意去承认,防范意识几乎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