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一世,总有一些片段当时看着无关紧要,而事实上却牵动了大局。
(一)
话说开始怀念就是生命老去的象征。兴许在经历了人生大起大落,三死三重生后,便开始脑洞大开活得通透。
这些天我常常想,如果当年我那颗尚在跳动的心一直安分守己,如今我会不会在家乡那座安逸的小城过着安逸又平淡的小日子直至老死。尽管大多数人的一生都是那样的,没有太多波澜不惊,却安稳。
而事实是,我从不甘心一成不变。十年前或许更久以前,我开始挣扎跳跃,背负着亲人朋友的不理解,唾骂,失望等种种负面情绪。我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开启人生新旅程的列车,我就像一张未来的A4白纸,在这旅程中一点点被记录,一点点的成长。如今想来,当时挣脱哪些繁琐及母亲以断绝关系为名的要挟,我消耗了多少能量。想那时候母亲把我锁在屋子里,让人把守着,我寸步难行,我双手掰着哪些铝合金的窗,情绪一度失控歇斯底里咆哮。哪些染血的青春,在如今看来,它可以不用那么疼痛。在当时我是憎恨母亲的,甚至一度怀疑我是否是她亲生。她总是把她的思想强加在我的身上,又以为我好作为道德绑架安排着我的人生。她从不问我想要什么,就拼命的塞给,我的青春之始就背负着沉重的精神枷锁,哪些我不堪回首又支离破碎的岁月简直糟糕透顶。
唯一让我开心的事情就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对着电脑敲着键盘与自己的文字恋爱,指尖的碰触,就为了和一个虚拟世界的自己进行的一场又一场的对话。直至今时今日我仍然喜欢在黑夜里自己跟自己说话,这是一件倍儿有趣的事。
或许因为是单亲家庭成长的缘故,母亲为事业奋斗之初对我的成长没有过多的关注,我们也并未平心静气的进行过任何一场心与心的交流。剑弩拔张,一点也没有夸大其词,那时候她不喜欢的我就去干,我想把自己变成一个坏透的孩子然后让她悔恨。事实我只是贪玩了些,只是太讨厌那个家里冷冰冰的气场。哪些年我酗酒斗殴,家里源源不断出现讨要医药费的人,而我竟然没有感觉到分毫报复的快感。兴许是因为对小时候没有陪伴我的补偿,母亲用物质来填充哪些缺乏父爱母爱的空白。还有哪些游走在各个亲戚家像个乞丐一样寄人篱下品尽白眼的日子,我不提母亲也不问,我们就这么心照不宣的活着,心里横亘着一条永远也跨越不了的冥河。
多年后的今天,突然感谢我整个童年和青少年间所经受的精神淬炼,接受我命格过硬六亲冷的事实。倘若我不曾经历哪些人情冷暖,又怎会知道亲人间善变虚伪的嘴脸有多恶心。
在母亲面前他们像个小丑对我无限照顾,背过母亲就开始各种虐待。小时候我身上没有一块皮肤是好的,是衣服架子抽打的条痕,我就那样倔强的咬破了唇也绝不吭声。那时候我总盼着自己快点长大,快点离开这群人。
记忆中,呈现在眼前的是镜子中瘦弱单薄的身影,脸色蜡黄唇色苍白,唯一的焦点就是眼睛深不见底的黑,十几岁的人儿在不知不觉间懂得隐藏自己最真实的想法,人前人后两张皮。就是在那阶段我学会了独处,且只有在独处时我才能做回哪个单纯善良的自己。哪些年在人前我全身长满了刺,犀利又咄咄逼人,如今想来,我也要唾弃自己的。
(二)
在某个时刻,命运真的会出手,轻轻的改变一些事情的走向,你可能会怨恨它,也可能会感谢它。
出走,我上中学后最爱做的事。只要有假期我就背着我的大背包,里面装着我的黑皮笔记本,罐装啤酒吸管,还有矿泉水。如今在我的书柜上还陈列着哪些年被文字填充的笔记本,厚厚的像逝去的记忆在时间的长河里反复循环播放,被迫苏醒。
哪些年我走遍了家附近的城市小镇大山。记录了很多少数民族的风俗民情,认识了很多好客热情的人们。奇怪的是我不受亲人待见,但出门都会碰到善知识。
唯一印象深刻的是在贵州黔东南一个叫宰便的小镇。哪里发生了一些令人措不及防的小插曲,如今想来仍然叫人感动得肃然泪下。
接待我的是我的同学潘宇,他小名叫小波。那时候我,光敏,艳瑾,小波,是学校的四剑客,光敏是学霸,我是偏科小样,艳瑾和潘宇都是才子,那种字写得倍儿漂亮,长相清秀的俊俏少年。艳瑾弹得一手好吉他,潘宇许是苗家人的缘故,天生一副好嗓子,唱个曲能把人的魂收掉。我们单纯的革命友谊终结在他们各自成家立业后。
去宰便前,我给潘宇发简讯,我让他给我订个干净的客栈。然后告诉他我上车的时间。
那是五月,山区由于雨水过多导致很多路段都山体滑坡,给交通带来了许多不变。
一路经历了许多惊险的画面,在夜幕降临后我抵达宰便。那天我上身着一件大大的白色T恤,下身着浅蓝色牛仔裤,脚上光脚套白球鞋,清爽的短发。只是那双白球鞋被泥土沾染得面目全非。下得车,就见小波挥舞的爪子,他走过来把我往他家领。他家是四层木制楼房,古色古香很是精致,进得厅堂,一大桌子的菜肴,都是当地特色土菜,我被他家热情的气氛包围着,冰冷的心有一瞬间颤动了一下,想必是温暖的触动吧。
苗家以酒待客,吃饭有吃饭的碗,喝酒有喝酒的碗。客人进门首先要自饮三碗糯米酒以示对主家的尊敬。
潘迪哥的媳妇像是看出我的担忧,说道:“妹姑娘,楼上客房我已经给你收拾好了,床单被子都是刚洗好的干净的,要是醉酒了,直接上楼歇着就是。”
骑虎难下,干了三碗糯米酒后,我开始有点晕。他们开始以歌助兴,又是一轮下来,我有点七七八八。上半场散后,下半场订在江海的小酒馆,那是镇上唯一一个酒馆,环境虽说简陋但气氛超好。疯闹的人群充满了正能量的青春气息,对我这种心里有缺陷的人,突然就想自己一个人静静。于是出得酒馆门口,蹲坐在路边的台阶上,夜风微凉,吹乱了我的发,也把糯米后劲吹出来了。迷迷糊糊间,有个男生一直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还不停的张口说着什么?我一句没有听进去,再后来小波的拳头落在了哪个男生的身上,耳边是哀嚎声,是咆哮声,我被喧嚣包围着脑袋有点疼。末了,小波过来弓下身子把我往他背上一撂我就开始昏昏欲睡。从前我喝酒不爱说话就想睡觉,小波嘴里喃喃,大概意思是,你怎么这么傻?我就一眨眼你人就没了,我要出来晚些,都不敢想象。我回道:“你这不是出来了呢么”。他气喘吁吁接道:“你能不能不缺心眼?”我怼回去:“缺心眼能补完整么?扯蛋吧”
多年后我认识了韩小猪。
他总是对我说:“我不怕你走,就怕你走了不回来。无论在哪里?都请你照顾好自己。”
2016年站在广元火车站的露天广场上,我最后一次与他通话,他喃喃还是这句话。
在宰便的那十来天,我跟着潘宇的屁股后面上山摘杨梅,我在山间小道一跑三回头,他就在后面给我拍照。他带我见过他所有的家人,他的外公外婆,舅舅舅妈。晚上我们在吊脚楼上摆桌望月小酌,一大家子坐上了桌便没了辈分,苗家人就这点好,遇酒不拘束。一大家子围个小桌子其乐融融的,身在他们中间,我竟有点羡慕,这些简单的幸福我竟盼了半生。
傍晚宰便的小河特别美,夕阳洒在河间,印红了半边天,也暖红了我的脸。我卷起裤腿,光脚在河间戏水,点点河水洒在潘宇身上,他也不气恼,就憨憨的笑着,露出白白的牙齿和一对深酒窝,特别甜美,我常揶揄他,倘若你身为女子,我定娶你为妻,为我洗衣做饭。每每这般,他都会怼回“美得你。”
离别哪天,五月的雨敲打着车窗,嘀嗒嘀嗒没完没了,我把脸挤压在车窗上,窗子反光我看到自己的脸变形得有点扭曲。潘宇就站在雨里红了眼眶,那种离别的愁绪弥漫在整个车厢里挥洒不去,我从背包里掏出一听啤酒,插上吸管呼啦呼啦的往肚子里罐。现在想来,那时候我们多年轻呀,年轻到一挥手就是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