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道德经》第十章:专一的给予与回报【连载十】

心远地自偏,一种心境,一份宁静

       老子《道德经》第十章:“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知乎?天门开闔,能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在这章其实就是强调专一,而不要偏执。给予了就全部付出,完完全全的奉献而自己不占有。身为人的本身,也要做到精神与形体相结合。精神需要肉体的负载,形体需要精神的推动。只有二者结合了,协调好了,人也才能有思想,有灵魂了。没有精神注入的形体,就如行尸走肉;没有形体负载的精神,就如飘荡的孤魂。

 

空静之外就是宇宙无极

        天地之间,万事万物既是给予者,也是得到者。施予了,就不要有保留,让得到者受尽恩惠。得到了,就不要太过贪求,要感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不是很豁达,也不够专一。内心里总是装着很多。为善,虽然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但总是有所保留而不够彻底。感恩,却认为回报的太多。有时候,我们精神与形体好像要分离了似的,专一不起来。对事对物,我们常常很自私,即使给予也是想得到更多。或则感恩回报,有时候却又想着得到更大的施予。

青莲不妖艳

        懂得奉献而不占有,做到表面统一及人格魅力的专一。顺应天道,让自然宇宙生生息息的运转。为人,做人,做到形神统一。精,气,神三者互不偏离。这些都是为人,施政,管理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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