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捉弄当成喜欢

一本好书,总是会让你有所收获。

这不,今天刚开始读尹建莉的《好妈妈胜过好老师》,就扫了一个盲。当然是关于孩子的。

书中讲到一个观点:“逗”孩子和“捉弄”孩子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区别很大。

那,究竟有什么区别?

“逗”孩子是以孩子的快乐为前提,大人把自己放到孩子的位置上,以孩子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制造让孩子快乐的事情,其中包含着童心、快乐、幽默和智慧。

而“捉弄”孩子,则是大人居高临下的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让孩子犯错误、哭泣和害怕,目的是让大人高兴,给孩子带来的则是不愉快、失落,甚至是担忧和羞辱。

这样一对比,想必区别已经十分明显了。简言之就是,以孩子开心为目的,就是喜欢孩子,就是“逗”孩子;而以取悦大人为目的,则就是“捉弄”,是不怀好意的。

以此来反观我们周遭对待孩子的环境,是不是有一些问题?

比如,经常会有身边的朋友或亲人,在不小心跟你的孩子耍笑中把他弄哭了,通常,这些大人们都会说类似的话:“不要哭啊,叔叔/阿姨是喜欢你才这样的。”“爱哭鬼,叔叔/阿姨只是逗着你玩儿的。”

一般这种情况,身为父母的我们,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甚至,还会站在这些朋友或亲人一边,用同样的方式安慰孩子:“别哭别哭,叔叔/阿姨是喜欢你才这样的,他们是跟你闹着玩儿的呢。”

可是,孩子可不这么认为,在他们那里,读到的是不受尊重,是委屈,甚至是羞辱。但却被大人美其名曰“逗你是喜欢你”。

哼,这哪是什么喜欢,明明就是捉弄,是恶意的。只不过,是大人们的自以为是和居高临下罢了。

反思一下,此前,面对别人对自己孩子的“捉弄”,我自己也误以为是“逗”孩子开心,自己也曾说过上面那些混账话,真是不应该。这也提醒我,在以后跟孩子的相处中要多多注意了。

而在这方面,陶行知先生的一首诗值得所有大人牢记:

人人都说小孩小,

小孩人小心不小。

你若以为小孩小,

你比小孩还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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