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谁菇凉说,第一眼就喜欢的人,怎么能甘心就做朋友?
是呀,第一眼就喜欢上的人,成为了我的男朋友。
中南大学开学的第一天,我就遇见了他。在28栋南楼下,我发誓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孩子。皮肤白皙,眉目清秀刚毅,最主要的是,穿着粉色的T恤却一点儿也不娘气。然后,我就怦然心动了。
随着日后工作上的接触,他居然成为了我在大学里第一个玩的好的男生。我们经常会一起出去散步,学习,弄得系里的人都以为我们在谈恋爱,其实当时没有。他一直在对我,嗯,怎么说呢,献殷勤吧,就像是雄孔雀在自己心仪的异性面前,总想绽放华美的羽翼。
当别人热切地问起来,我总会回答没有。其实我是有感觉的,他在追我。不然有哪个男生会随身带着雨衣就为了给我垫着坐着,知道我膝盖不好买光了人家店里仅有的几副护膝,喝醉了还站在楼下一副不等到我誓不罢休的样子……可是我想,你既然不说,那我就装作不知道好了。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他越来越过分。上课前都会掐着点来楼下等我,弄得舍友们再也不好意思和我一起上课。天凉了会把我的手抓紧,两个人都紧张得一手汗他却还不放手。后来在一起后,他还向我炫耀,我们都没有表白,是早就互相看对了眼吧。是的,我们早就互相喜欢上了,也想就这样一辈子相守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