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个恒久的词眼,就像东北高密乡之于莫言、马孔多之于马尔克斯,作为精神世界里的一种存在,它已经超越了现实意义,因为它不仅仅是生活过或者是回忆过的一个地方,他成了我们的王国,让我们自由穿梭,任意来往。许多事情会有意无意地被“安排”在故乡,有些事情也许不曾发生,但它就是在你的故乡里,搞到最后,反而不知道哪些事是真的,哪些事是假的。故乡,是一个经过你粉碎而重新糅合的泥塑,有许多小细节表示着这不是原来的故乡。所以,有时候,我会听到故乡传来的吆喝声,或是看到故乡戏台子上的社戏,咿咿呀呀,婉转动听,也不免为她们喝彩。可是,时光是往前流走的,她的离去势必带来一些改变,于是故乡变得面目全非,不只是故乡的景物,还有故乡的人物,许多拄着拐杖的老人,都跟着时光走了,他们蹒蹒珊珊却一步不落。老人,是故乡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见证故乡的兴衰,而后,故乡见证他们的死亡,许多关于故乡的秘密只能从这些老人的嘴里得知,只可惜他们早已走了,早已走了。而他们走了之后的那个地方好像就没人会去取代,它就一直空在哪里,于是,流浪的狗啊、猫啊、出来溜达的虫啊、鸟啊就开始盘踞这些地方,人们看见了,就愈发地远离那里,日子久了,仿佛一片荒芜的草原。我是在故乡长大的孩子,却一直在逃离故乡,因为外面的世界似乎十分美好,所以,我卯足了劲地往外跑,跑着跑着,就开始思念故乡,故乡的天蓝水绿,房子低矮不会挡到阳光,车子少,噪音也少。哎呀,故乡挺好的呐,要不要回去啊?我这样问自己。可是我都已经在路上了,哪有回去的道理,来都来了,那就走吧。我对故乡说,我现在离去,是为了将来的归来。对啊,离去的意义就是归来,如果不曾走出故乡半步,那我就永远都无法做到回归。记得小时候,看过一首诗,如今只记得一句“月是故乡明”,这样看来,无论是哪一地,都觉得没有故乡的月亮好看,人的偏心立现,不管在一个地方住了多久,都还是心心念念着故乡。
你眼睁睁地看着有着四百年历史的老房子在你眼前倒塌,一下子尘土飞扬,砖瓦四溅,你没有经历过它的一切,但你在心里似乎又对自己说,我见证了一个时代并且亲眼结束了它。可是有时候又不是这样的,你住的那幢房子看着你老去,看着你老眼昏花,步履蹒跚,人会老,可房子是不会老的,它不会管你的喜怒哀乐、爱恨离愁,它无动于衷地看着这个房子里的人老死或新生,换了一拨又一拨。所以,现实就是这么好笑的,你要等的,它迟迟不来,而有些不需要的却不请自来。我们无法对来到的或是未来到的说“不”,这些都是生活给我们做的安排,它自有想法做恰到好处的安排,它永远是个大智者,别以为它过于抽象只存在文字言语里。
人的故事是永远写不完的,那些喜啊、悲啊、糊涂啊、搞笑啊,会一直发生,也会马上过去。我们之所以能对这些故事抱有不竭的兴趣,是因为有些故事太远了,听听是有意思,但却让人没有参与感,所以,那些故事又在我们正当记忆的时刻,重演一遍,不同的是,故事里的人啊、景啊、言语啊,都和之前的不大一样啦。于是,我们又津津乐道做了一回观众。但还好,故事依旧精彩,值得人们茶余饭后再去谈论谈论。我们多像戏子,故事发生,而我们都在故事里,很少有人能摆脱故事而独立存在,这样的人也许有,但实在太少,而且不为人所知。那就暂且作罢吧,作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