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俩在清明放假的时候,中介带我们去看了一套中装的房子,年头虽久,但保养的还不错,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就定这套。下午我们三方在中介公司签了合同,并交了两万定金。次日,房东通过资源联系上我,告知我房子她不卖了,会象征性的补偿些误工费。我联系中介了解情况,确实房东反悔不想卖,中介说要她赔偿违约金,对方不同意赔偿。房东告知,这个房子是她夫妻二人所共有,合同上只有她单方面签字,购房合同不生效,即便打官司也拿不到赔偿金。我说跟家里人商量下。
这件事,我想来想去,心里都不平衡,特别窝火。卖方不用交押金,违约了无所谓,买房交了押金,违约了就拿不回来。不是说一定要对方赔偿,但就是心里窝火,特别难受。中介说如果不同意这个解决方案,到期了可以起诉她们,但我们买房也不想把事情搞得这么麻烦。好烦呐!